2017年福建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一、單位簡介
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為市屬國有企業,隸屬市民政局管理,地處集美區天馬山福澤園,總占地面積150畝。中心下設行政、人資、業務、殯殮、火化等八大部門,同時擁有三家墓陵園子公司,及與上海福壽園集團合作經營的“廈門懷祥禮儀公司”,主要業務為島內外遺體接運、禮儀服務、靈堂告別、火化、骨灰寄存等,是一家人文、規范、綠色、生態的國家級殯儀服務單位。由于業務不斷創新與擴大,現面向社會誠招有識之士加入我們的團隊。
二、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崗位信息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3. 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4. 熱愛殯葬事業,殯葬管理專業或具有殯葬崗位技術等級證書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一)
三、報名
(一)資格條件的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程,報考人員須確認自己符合簡章規定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招聘信息的發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 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在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網站、廈門市人才網上發布。
(三)報名辦法
1. 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部分考務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通過報名后不得更改,并以所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2. 報名時間:2017年 3月6日至 3月10日(正常工作日,不含節假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10日下午16: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本人須到現場)
3. 報名地點:廈門人才服務中心高新人才開發有限公司(思明區湖濱東路319號C座三樓)
4.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林小姐 李小姐(0592-6379451)。
(四)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按照招聘報名表樣本如實填寫)
②居民身份證;
③戶口簿;
④畢業證書;
⑤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證明本人工作技能/工作經驗相關材料(作為優先考慮條件),如:職稱證書、駕駛證、職業資格證書、專業等級考核證書、獲獎證書及社保繳費憑證、勞動合同等。
⑥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報名表貼1張,另3張背面書寫姓名上交)。
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五)資格初審
1. 報名資格初審:報名材料提交后,由招聘小組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公示在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網站。
2. 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登錄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公示結束2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核申請(0592-6379451)。
3. 準考證發放:初審合格者憑身份證原件到短信通知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可以代領,需持有應聘人員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的具體時間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網站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考試辦法
根據各招聘崗位的需求,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 筆試:
①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等。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②加分規定
市級以上刊物發表過文章,筆試卷面分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在現場報名時如實填報,并于3月10日前在報名點提供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2. 面試:
①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均享有面試資格(若崗位面試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時,由招聘小組決定是否按實際人數確定),無法參加面試或自動棄權者,依次遞補。
②進入面試前,招聘小組將對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通過者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③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
④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3. 綜合總分計算方式:
①各招聘崗位綜合總分將按照應聘者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以3:7比例折算而成。
②綜合總分計算過程的中間數據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2位。
綜合總分及排名情況可在面試結束24小時內登錄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招聘方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對于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到市級醫院進行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對體檢不合格者,按成績總分排名順序由前至后確定遞補體檢人選。
六、辦理聘用手續
1.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筆試、面試、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將按照中心《招聘管理規范》的要求辦理相關入職手續。公示期滿,聯系不上擬聘用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2. 辦理聘用手續時,招聘單位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招聘單位的再復核為準。
3. 試用期薪資將根據中心《薪酬管理規范》執行。工作地點:集美(固定線路班車接送)。
七、其他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崗位條件中學歷要求“XX”含XX及以上學歷,如“高中”含高中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教育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3月10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具有XX條件“以上”的,含XX條件。如:具有2年相關工作經驗,指具有2年以上(含2年)相關工作經驗。
(三)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資格證書的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7年3月1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2年3月1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資格證書的,須在現場報名時,提供由證書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四)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條款中任選一條:①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工資發放表等有效憑證;②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驗年限可以合并計算。
八、招聘紀律
1.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
2.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
a. 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b. 在考試、面試、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c. 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3. 已就業的報考人員須于接到錄取通知后,由本人提供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如應聘人員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解決。
4. 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用人單位領導屬直系血親關系,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5. 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6.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2-2892039。
7. 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否則后果自負。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本考試簡章相關規定及未盡事宜由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廈門市殯儀服務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