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氣象部門事業單位招聘60人公告
來源:廣東省氣象局
2017-03-09 14:44:29
廣東省氣象部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廣東省氣象局將通過公開招考的形式,招聘全省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廣東省氣象局簡介
請登錄廣東省氣象局網站(http://www.grmc.gov.cn)了解詳情。
二、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和招聘對象
(一)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詳見《廣東省氣象部門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如有要求“限2017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畢業時間為2017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其他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時間截止至2017年3月16日)。
(三)招聘對象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需符合崗位其他要求的條件及工作經歷要求。“社會在職人員”,是指已經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暫緩就業人員)。
(四)應聘者須具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6第6號)要求的條件,以及擬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三、報名 快速報名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7年3月17日9時至2017年3月22日12時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
(三)資格初審
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2日進行網上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考試。
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面試。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7年3月29日12:00時起至4月1日上午10:00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會注明筆試時間、地點。
(五)報名注意事項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內容與考試規定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考試內容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主要包括黨和國家最新方針政策及法規規定、行政能力測試及氣象法律法規等相關應知應會內容,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面試通過面談考察應聘者的思路、邏輯及語言表達能力。
(二)考試規定
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大氣科學類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開考比例為1:3。在首次公開招聘其他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另行通知),經過延長報名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筆試。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比例為1:3,從每個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如果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則按實際進入面試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由5-7位考官打分,采用體操計分法,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三)考試時間、地點
通知發布在廣東省氣象局網站(www.grmc.gov.cn)、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請注意隨時關注。
五、體檢、考核和公示
(一)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綜合成績按100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二位,按下列公式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由各用人單位直接通知體檢。體檢程序及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凡體檢不合格、醫院建議復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應聘資格,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替補進行體檢。
(二)考核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精神,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在校表現等,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可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三)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合同;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廣東省氣象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7671930、1392
監督電話:020-87672307
廣東省氣象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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