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象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09 16:34:35
象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透明”的要求,擬招聘編制外人員30名,性質為勞動合同制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及崗位名稱
1.單位:象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崗位名稱:城市管理協管員。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象山戶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到高中;
4.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5.適合男性。
三、工資待遇
1.年收入為3.5萬元;
2.五險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50)。
2.報名地點:象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三樓312辦公室(塔山路105號);聯系人:鮑老師;聯系電話:0574-65738013。
3.報名要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退役士兵證、報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張前來報名。
五、招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1.考試
采取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試??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2.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1.新聘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縣紀委派駐第十紀檢組的監督,投訴電話:0574-6573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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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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