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行政學院第五分院_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第五分校(上海行政學院第五分院、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是市屬事業單位,歸口市委黨校管理,是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主渠道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2014年10月,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校院增掛上海行政學院第五分院牌子。
校院暫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務委員會負責制。上海市經信工作黨委、市國資委黨委、市委農辦和市農委、市金融工作黨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委、市貿促會、市工商局、市口岸辦、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自貿區管委會等13個委辦局為理事單位。理事會在上海市干部教育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監管、協調理事單位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對辦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校院負責理事單位各類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圍繞各理事單位中心工作,承辦處級領導干部進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等各類主體班和專題研討班、行業特色班等;作為“企業家的搖籃”,承擔國有企業董事、監事、經理人、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和新經濟組織中高級管理人才的培訓、輪訓工作;承擔對口支援中西部地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政府經濟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接國內外有關政府、機構、企業和社會團體委托的培訓項目,同時面向社會開辦各類專業技能培訓項目。
為加強校院師資隊伍建設,適應新時期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的發展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專任教師。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要求: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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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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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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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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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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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理論、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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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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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相關學科教研經歷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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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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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行政法學、法理學、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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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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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相關學科教研經歷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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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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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科學與領導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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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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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學科教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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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區域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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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宏觀經濟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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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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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學科教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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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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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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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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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相關學科教研經歷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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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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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選讀,領導干部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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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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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相關學科教研經歷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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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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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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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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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相關學科教研經歷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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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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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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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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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學科教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中共黨員、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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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崗位均屬于事業編制內錄用。其中,應屆博士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前取得學歷學位。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
符合我校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和教學科研骨干要求的具有高級職稱的引進人員將給予相應的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具體要求與待遇如下:
1、領軍人才的主要條件及待遇: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領軍人才:
(1)省部級人才工程(計劃)入選者;
(2)省部級優秀專家、特聘教授;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重點學科帶頭人以及其他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具有重要學術成就和影響的國內外公認的知名專家。
以上專家或名師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其研究方向要與校院學科規劃及發展相一致,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進后的4年內,由學校發給每月1500元租房補貼;
(2)學校給每位引進對象住房補貼經費合計100萬元;
(3)提供科研啟動經費20-30萬元;
2、學科帶頭人的主要條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報學科帶頭人:
國內重點高校特聘教授;
其他申報者原則上需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擔任哲學社會科學省級學會常務理事以上職務;
(2)近五年內主持完成過國家級或省市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3)近五年內在本專業權威性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或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有影響的學術專著,獲得過省(部)級政府頒發的三等以上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決策咨詢獎等獎項(第一作者成果);
(4)列入省(部)級人才工程培養對象;
(5)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教學能力;
(6)具有正高職稱,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進后的3年內,由學校發給每月1200元租房補貼;
(2)學校給每位引進對象住房補貼經費合計70萬元;
(3)提供科研啟動經費10-15萬元。
3、教學科研骨干的主要條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報教學科研骨干:
(1)近五年在本專業有影響的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或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質量較高的學術專著;
(2)近五年主持過國家級或省市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3)已成為所在單位教學科研骨干,或列為教學科研骨干培養對象;
(4)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科研能力;
(5)具有副高職稱、博士學位、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或具有副高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教學科研業績特別突出者,學位學歷可放寬到碩士研究生。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進后的3年內,由學校發給每月1000元租房補貼;
(2)學校給每位引進對象住房補貼經費合計48萬元;
(3)提供科研啟動經費8-10萬元
二、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郵寄及電子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等復印件郵寄至上海市梅隴路161號,市委黨校第五分校組織人事處收,郵編200237,同時將相關材料發送至招聘專用郵箱,郵件名統一編寫為“姓名+專業+應聘崗位”。
報名時間為: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2、資格審查
校院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對象將會收到試講通知。
3、考核
考核形式為面試和試講,由校院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綜合評測,確定考核通過人員。
4、體檢
通過人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到指定的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考察
由校院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6、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本單位網站或其他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三、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陸老師、王老師
專用郵箱:semczp@semc.cn
聯系電話: 64773592、64773502
監督電話:22880609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第五分校
上海行政學院第五分院
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