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聘92人公告
來源: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13 16:50:13
2017年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決定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教師)9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是由寧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學合作創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寧波市屬事業單位,2013-2016年,學校連續4年位居中國獨立學院排行榜第1名。2017年,寧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學開始建設浙江大學“五位一體”校區。
學校位于寧波市高教園區,占地約1200畝,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2萬人。學校現有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省級重點學科6個、重點專業7個、重點實驗室(共建)1個、重大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共建)1個,市級重點學科10個、品牌專業和特色(重點)專業10個、重點實驗室4個、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1個。學校依托浙江大學開展研究生培養工作,擁有研究生導師100余人,其中博士生導師30余人,在校博士生、碩士生約250人。學校還依托浙江大學成立了“浙江大學寧波博士后工作站”,已累計招收博士后60余人。
學校擁有一支富有特色、專兼結合的具有較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專職專任教師隊伍中,副高及以上職稱占47%,博士學位占57%,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3人,國家“千人計劃”1人,浙江省“千人計劃3人,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中青年學科帶頭人、”151人才“、教壇新秀等40余人(次),寧波市”3315計劃“、”甬江學者“、領軍和拔尖人才等80余人(次)。
學校與美、英、澳、新、韓、法、加等10多個國家以及港、澳、臺地區的多所高校建立了交流與合作關系。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核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招聘具體崗位條件(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報名辦法:
登陸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網站http://www.nit.net.cn/,在”教師隊伍“欄點擊”2017年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并下載公告中的報名表,填完后將個人簡歷及報名表發送郵件至zrsc@nit.zju.edu.cn,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3.資格初審:
各學院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將由各學院人事秘書通知本人,同時通知面試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4.根據以往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考崗位數比例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形式包括”單獨面試“或”試講+面試“兩種形式。招聘崗位條件為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的,將從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選擇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條件為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學院定期組織面試。
1.資格復審
面試前,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聘人員屬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學校推薦表和就業協議,屬于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各學院組織5名及以上校內外專家(副高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組成的考核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科研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能力。
3.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學校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表現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考核人員的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并由學校人事處通知考核對象。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符合《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要求。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情況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不能按時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寧波市錢湖南路1號,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人事處(行政樓408辦公室)
聯系人:黃老師,聯系電話:0574-88229016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8229097
點擊下載>>>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
2017年3月1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