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岳陽君山區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湖南民生網
2017-03-14 13:29:07
2017年岳陽市君山區選調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區委辦等5家單位面向全區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工作人員1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崗位及人數
(一)區委辦選調機關工作人員1名。
(二)區政府辦選調機關工作人員1名。
(三)區委統戰部(工商聯)選調機關工作人員1名。
(四)區編辦選調機關工作人員1名。
(五)區司法局(基層司法所)選調機關工作人員2名。
(六)區委辦政研中心選調事業工作人員3名。
(七)區政府辦經研中心選調事業工作人員3名。
二、選調范圍
機關工作人員選調范圍:君山區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具備公務員(或參照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員。
事業工作人員選調范圍:君山區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區委辦機關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區政府辦機關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區委統戰部機關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區編辦機關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區司法局(基層司法所)機關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法律專業可以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區委辦政研中心事業工作人員(文字秘書)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綜合分析能力。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區政府辦經研中心事業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①文字綜合崗位(2名)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②綜合管理崗位(1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有不符合職位選調任職要求的其它情況。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君山門戶網公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0日至3月22日(8:00--17:00)
2.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辦公室
報名電話:區委辦:8171010
區政府辦:8172641
區委統戰部:8173520
區編辦:8171247
區司法局:8171446
3.報名辦法:
(1)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崗位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3)報名人員需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4.資格審查
選調單位按照已公布的選調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考試。選調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報考人數與選調人數開考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1.筆試。筆試時間定于2017年4月1日上午9:00-11:00,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公共知識、公文處理及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2.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按照選調崗位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工作人員通過手機、電話提前通知面試對象。面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四)體檢。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
(五)考察。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是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與擬選調職位匹配、需要回避的情況進行綜合考察。
如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等情況,造成職位空缺,可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六)公示。區委組織部、人社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調人員,并將結果在君山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試用。對擬選調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滿,由選調單位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選調單位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單位。
君山區委組織部
君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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