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杭州社會治理研究與評價中心招聘公告
來源: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14 16:59:04
杭州市社會治理研究與評價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直屬單位杭州市社會治理研究與評價中心,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2014〕380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杭州市社會治理研究與評價中心是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直屬相當正處級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組織開展社會治理相關理論及政策研究;承擔社會治理的評價標準和體系研究、經驗推廣、分析評價工作;推進社會治理相關平臺建設,建立社會治理研究與評價的信息資源庫、社會治理品牌庫以及相關專家資源庫等。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
二、招聘崗位、范圍及條件(見附件)
注: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
三、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
2.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報名表》,并附個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等電子稿。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郵箱:zsh@swb.hz.gov.cn,通過資格審查的,通知報考人員參加筆試。
3.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三倍的崗位,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人數。
四、考試
1.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筆試、面試成績各按100分制計算,合格線各為6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40%和60%。
2.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 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成績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于面試一天前告知招聘單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面試當天未參加面試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不遞補。
3.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核。復核時需提供2寸免冠近照1張及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核不通過的,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4.筆試、面試時請隨帶本人身份證,遲到30分鐘以上人員取消筆試或面試資格。
5.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1.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時將審核人事檔案,人事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3.若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作為遞補人員。沒有可遞補人員,該崗位可以不錄用人員。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體檢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無異議的,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報名聯系人:周斯浩,電話:8701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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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會治理研究與評價中心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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