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宿州市招聘招商顧問公告
根據《中共宿州市委辦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通知》(宿辦秘〔2017〕17號)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招商顧問。
一、招商顧問的條件
具有較豐富的招商引資經驗,有良好的信譽和對外關系,有招商引資實績記錄或曾對我市招商引資工作作出貢獻的專業機構或個人。
二、招商顧問崗位職責
1.熟悉宿州市投資環境、政策導向、發展重點和招商引資項目情況,并積極向國內外進行宣傳和推介;
2.掌握國內外投資動向,積極向客商推介項目投資信息,介紹客商到宿州進行投資考察、洽談項目等;
3.負責提供意向投資的客商資料,安排委托方人員與項目投資者會晤、接洽,并協助處理有關代理項目洽談、簽約、資金投入等工作;
4.協助組織、參與有關經貿洽談活動;
5.協助解決招商引資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6.招商顧問原則上每月向宿州市招商局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3月15日起。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填寫《宿州市公開招聘招商顧問(個人)報名表》或《宿州市公開招聘招商顧問(專業機構)報名表》(加蓋公章),填寫后將表格傳真發至0557-3900983。
(二)報名地址。
宿州市銀河二路249號六樓宿州市招商引資局信息法規科
聯系電話:0557-3930330。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自報名日起3個工作日內。經網上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工作人員將電話通知其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四、招商顧問薪酬管理
1、招商顧問實行聘用制管理,簽訂聘用協議,不簽訂勞動合同。招商顧問聘期3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可申請繼續聘用;聘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
2、招商顧問實行招商結果獎勵制管理。委托方不支付受托方任何傭金及費用。招商顧問引薦項目成功后,按照《中共宿州市委辦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通知》(宿辦秘〔2017〕17號)附件一《宿州市委委托招商獎勵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兌現獎勵資金。
五、機關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不作為招商顧問招聘對象。
六、本公告僅作宣傳,不做法律依據,具體事項以簽訂協議為準。
七、本公告由宿州市招商引資局負責解釋。
宿州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