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云和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云和縣人民政府
2017-03-16 16:25:04
2017年云和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改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結構,加強我縣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云和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云和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簡稱《招聘計劃表》),請登陸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查詢:
云和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unhe.gov.cn/)
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備《招聘計劃表》設定的戶籍、生源地和學歷等條件的人員(戶籍關系以2017年3月3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報考人員,戶籍和生源地不限。
3.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電視大學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7年3月30日前畢業的可憑畢業證書按社會人員報考(報名時已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憑學歷考試組織單位出具的證明先行報名,但畢業證書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4.截至2017年3月30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委培生報考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縣外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名前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且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工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須具備報考崗位(專業)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1年3月30日至1999年3月30日期間出生);
5.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3月30 日。
6.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計劃表》為準。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30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云和縣人力資源市場(云和縣城北路21號,縣府大院斜對面)。
3.報名辦法。全部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者須填寫《2017年云和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自行下載,在崗在編人員須由有關單位在相應欄目內簽署意見并蓋章),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張,并憑以下材料參加報名和接受資格審查: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戶籍證明)、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任職資格證書、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還應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須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須交納考試費用80元/人,并憑《領取準考證憑證》于4月12日~13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領取準考證。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市、區)級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明,經審核后可免除考試費用。
4.計劃核減與再次報名辦法。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計劃開考比例的,按比例分別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崗位計劃的人員可再次報名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再次報名時間、地點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另行通知;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再次報名,退還考試費用。
5.注意事項:(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2)報考人員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同時,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3)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組織的相關考試。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4月15日。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方式:筆試科目為《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和《專業知識》二門,均實行百分制,分別占筆試成績的30%和70%(專業知識考試內容詳見《招聘計劃表》)。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面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二門折算后的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二位,尾數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具體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招聘計劃數在5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中“護理”崗位面試采取技能操作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實施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專業)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四)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折算后的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到小數點后二位、尾數四舍五入),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具體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實施,并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須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在聘用文件下發前書面確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擬聘用對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為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則取消聘用。部分需具備執業資格才能上崗的崗位,聘用人員應在試用期取得有關執業資格證;試用期內未取得有關執業資格證的,可延長一年試用期,但仍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員在本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其中,報考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的新聘用人員,須在本崗位服務至少5周年)。
四、其他事項
1.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2.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3.本公告由中共云和縣委組織部、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云和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4.咨詢電話:0578-5129733(云和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
0578-5122722(云和縣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578-5528168(云和縣衛計局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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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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