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財政部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部2017年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49名(招聘崗位見附件1)?,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7年大學應屆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
(二)報名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學兼優;
3. 能夠如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所學專業及學歷符合崗位要求;
4. 愛崗敬業,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5. 符合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條件;
6. 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以往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17:00截止。報名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填寫《財政部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同時提交身份證、學生證、在校期間成績單、就業推薦表等材料電子版,一并發送至相應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件標題名為“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姓名”。
(二)資格審查
各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公告將于4月中旬在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布。有關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進入面試比例最低要求的,可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面試
擬于4月中下旬進行。各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面試前安排筆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的報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綜合考慮面試人員各方面表現,按照1:1的比例由各單位組織開展體檢和考察工作。時間擬定于5月上旬。
(五)公示和聘用
綜合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將在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
三、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務必詳盡、真實。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在報名時填寫的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務必準確,期間如有變化請及時告知各招聘單位。
(四)政策咨詢電話:010-68552621
附件:2017年財政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財政部人事教育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