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宣城涇縣教體系統招聘教師46人公告
根據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2017年涇縣教體系統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6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現將2017年涇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2017年涇縣教體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6名教師(具體見附件《2017年涇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2017年涇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脫產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應學歷、學位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公示、報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涇縣政府網(www.ahjx.gov.cn)等網站和媒體發布。其他與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將陸續在涇縣政府網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公告欄目上發布。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時間為2017年4月24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東大廳。
3.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片3張,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原件與復印件、《畢業(學位)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社會各類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8月底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辦理報考資格審查。
已通過教師資格認定但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同意認定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或其它教師資格,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證明。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少數因專業緊缺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放寬至2:1,否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2日(正常上班時間)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教師需提供由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考生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書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涇縣人社局、涇縣教體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
(三)筆試
1、筆試科目:
①《公共基礎知識》、②《教育基礎知識》。
筆試內容:①《公共基礎知識》:a.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方面;b.計算機相關內容,要求掌握計算機技術和基礎知識;c.作文,主要考察其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②《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未成年人保護法、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
2、筆試時間:2017年5月21日。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計分與權重:《公共基礎知識》與《教育基礎知識》均采取百分制計分。
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教育基礎知識》成績×60%。
5、考生于5月18、19日在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再電話通知。
6、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合成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合成成績未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筆試成績在涇縣政府網站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的通知公告欄目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四)面試
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
1、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其中:宣城市工業學校教師崗位增加實踐操作測試;涇縣涇川幼兒園教師崗位增加三項實踐操作測試,即:①舞蹈測試(自備曲目,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②自彈自唱測試(隨機抽選曲目,測試前練習時間為20分鐘)、③簡筆畫測試(隨機抽選課題,提供繪畫用紙,自備繪畫工具)。
面試按百分制計分法計算。參加面試的考生需交納面試費80元(執行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3、考官組成: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面試成績。
4、面試成績合成:
宣城市工業學校教師崗位的面試成績按照無生上課成績與實踐操作測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
即:面試成績=無生上課成績×0.6+實踐操作測試成績×0.4。
涇縣涇川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面試成績按照無生上課成績與實踐操作測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
即:面試成績=無生上課成績×0.6+實踐操作測試成績×0.4。
實踐操作測試成績=舞蹈測試成績×0.33+自彈自唱測試成績×0.33+簡筆畫測試成績×0.34
5、總成績合成:按照筆試合成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即: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0.6+面試成績×0.4。
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5、當某崗位面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或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六)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
1.體檢、考察對象的確定方法:
體檢與考察人數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合成總成績相同則依照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相同的則依照《教育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教育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則依照面試中無生上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試中無生上課成績仍相同,則依照無生上課的教案得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2.體檢標準和程序:
參照修訂后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省教育廳(皖教師〔2011〕1號)文件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放棄;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3.考察(含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含資格復審)由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核資格。因體檢與考核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或在擬招聘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招聘各環節的結果均在涇縣政府網站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的通知公告欄目上公示3天。其中,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有關信息,公示7天。
(八)報批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體局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到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經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審批。報送材料包括:擬聘用人員名單、《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成績按崗位排序表》、《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叁份)、在編在職人員或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聘用)關系證明”、考察材料等相關材料。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簽訂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的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招聘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應聘人員與招聘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招聘工作人員應當回避。
(二)對有違反《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第40條、第41條、第42條規定情形的,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整個招聘過程由縣人社局紀檢組和縣教體局紀工委派員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所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誠實守信,凡作弊或提供假材料者,一律按零分處理或取消資格。
六、有關事宜
1、本《方案》由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崗位專業條件依據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進行設置。
3、整個招聘過程由涇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縣人社局紀檢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63-5025425。
4、縣人社局咨詢電話:0563-5102637
附件匯總:
1、2017年涇縣教體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3、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4、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5、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