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淄博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國家重點學科畢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附件10);
2、經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碩士研究生,且本科階段為國內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全日制畢業生(附件11)。
國家重點學科和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如有變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為準。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為人正派,群眾威信較高;
3、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校德智體等綜合考評在良好以上;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不能應聘的情形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7、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財務、審計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其他
1、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首日之前取得。
3、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聘的,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
4、《崗位一覽表》中招聘專業一欄中所列專業均為國家重點學科范圍內的具體專業(二級學科),不含同名一級學科下的其他專業。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17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
市屬衛生類和高校教師類崗位的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公告單獨發布。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通過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初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確定聘用人員。
(一)報名
1、時間安排:
從公告之日起開始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到2017年3月30日,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2、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如實、全面、詳細地填寫報名表(附件2)、自薦表(附件3),并將電子版的報名表、自薦表連同其他材料的電子照片發送至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見附件1)進行報名。報名時間以發送電子郵箱顯示的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3、需提交電子照片的材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純色背景,照片單獨發送1份、插入報名表、自薦表照片欄各1份)。
(2)經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附件4)。
(3)學歷學位證書及成績單,2002年及以后的畢業生還需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印),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畢業生還需同時提交教育部學位證書網上查詢結果(登陸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冊查詢后打印網頁或截圖)。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交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可參照附件8樣式出具)。
崗位對本科階段院校、專業有要求的,還需提交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成績單。
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原版成績單(附與學歷學位認證時相同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及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成績單。
(4)量化賦分因素(見后文)所需的證書、證明等材料。
(5)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含就業協議單位、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可參照附件9樣式出具);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區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
(二)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在資格初審期間查看本部門(單位)的報名情況,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及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資格初審結果反饋報名人員。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得拒絕其報名;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要拒絕其報名并說明理由。
報名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采用初試的方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三)初試與資格復審
初試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同時結合在校期間受獎勵的量化賦分情況。初試時間為2017年4月14日—4月20日,具體時間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后告知應聘人員。
1、面試
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業內專家和有關人員組成考評組,從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專業知識及業務技能、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對考察人選進行綜合考量評價。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在面試開始前7天將面試工作方案和資格初審通過人員花名冊(附件5)報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面試工作方案的內容應包括面試形式、程序、時間、地點、試題命制辦法和成績計算方法,面試考官的組成(5人以上)以及組織保障、監督辦法等。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在面試開始前3天將須知的信息告知應聘人員,內容包括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及個人需提前準備的事項等。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每場次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擬聘用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2、量化賦分
賦分因素需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提交相應證書、證明材料電子照片,經資格復審認定有效后,方可作為量化賦分的依據。
量化賦分標準:國家獎學金3分;省級優秀畢業生3分、省級優秀學生干部2分、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2分、省級獎學金2分;校級優秀畢業生2分、校級優秀學生干部1分、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1分,校級獎學金1分。量化賦分可以累計,但同一賦分因素不累計。獎勵榮譽等因素限研究生學段獲得(本碩連讀的按后三年學段,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按本科階段后三年學段)。
3、成績計算與考察入圍
面試成績與量化賦分分數之和為該應聘人員的初試成績,招聘單位根據初試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考察范圍人選。
量化賦分及考察入圍情況應通過一定形式告知應聘人員。
4、資格復審
初試的同時要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查驗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交材料原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其中對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的資格復審時間可放寬至2017年7月31日之前。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復審結果與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復審結果為準。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察
公開招聘主管部門于2017年4月25日前,將考察工作方案和初試結果花名冊(附件6)報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經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后,組成考察組,對考察范圍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評價。必要時可到應聘人員所在學校(單位),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在校學習成績(單位工作業績)及綜合表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組需對考察人員做出全面評價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五)體檢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情況提出聘用意見,并按規定程序組織有關人員體檢,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棄權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在考察范圍人選中研究確定遞補人員并組織體檢。
體檢需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檢查項目。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應聘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歸類合并招聘崗位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對擬聘用的人員進行排名,按照排名順序選擇具體應聘單位。
(七)審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于2017年5月10日前如下規定將有關材料報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
需報送的材料:(1)考察工作報告、擬聘用人員花名冊(附件7)、合并招聘單位應聘人員選擇招聘單位簽字表;(2)面試工作材料:面試試題、考官評分表、面試成績計算表等;(3)擬聘用人員個人材料:報名表,自薦表,誠信承諾書,身份證復印件,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及其他材料原件,量化賦分因素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考察材料,體檢表。
審核結束后,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有關材料退回。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須將招聘工作有關的全部材料單獨建檔,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備查。
(八)公示和聘用
對于資格審查、初試、考察和體檢合格,并經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的擬聘用人員,在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由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招聘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有關手續后,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盡快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對于在審核、公示過程中棄權或被取消資格的擬聘用人員,可在考察范圍人選中按規定程序組織遞補。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聘用到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組織實施與監督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指導下組織實施。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成立招聘工作機構,專門負責招聘日常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
應聘人員如果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規定時間參加報名、考察等環節;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聘用資格的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中共淄博市委組織部和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第四紀檢組、監察室 0533-2312318
附件:1、2017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崗位一覽表
5、2017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花名冊
6、2017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初試結果花名冊
7、2017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擬聘用人員花名冊
10、國家重點學科名單
中共淄博市委組織部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