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寧波大紅鷹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21 16:44:43
2017年寧波大紅鷹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大紅鷹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 8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大紅鷹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創辦于2001年,2008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2015年成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本科建設試點示范高校。
學校占地面積約1700畝,分為本部校區(位于寧波市區學院路)和杭州灣校區(位于寧波市杭州灣新區);現有金融貿易學院、財富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人文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基礎學院、成人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社科部、公共體育部、公共文藝部等教學單位,29個本科專業;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萬人。
學校注重打造服務區域新經濟發展的財經學科特色,形成了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著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中小企業中高端技術、管理崗位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現有省一流學科4個,市重點學科1個,省重點專業、優勢專業和新興特色專業共7個,市重點專業群1個,市品牌和特色專業2個;歷屆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均在96%以上,畢業生創業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2016年學校被評為“全國民辦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
學校堅持深化產教深度融合、校政企多元合作,先后共建大宗商品商學院、國泰安創業學院、微學院、電子商務學院、慧科互聯網學院、3D打印學院、大宗商品流通協同創新中心、藍源家族財富管理研究院、埃美柯自動化裝備協同創新研究院、創新經濟研究所等多個特色學院和研究機構,通過學科交叉融合和產學研協同創新,大力推進新興特色學科專業建設,培養地方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急需的應用型緊缺人才,主動為行業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2017年寧波大紅鷹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具體崗位條件(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2、報名辦法:請將下載的報名表(見附件2)填好和個人簡歷電子稿發送郵件至dhyzhaopin08@163.com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學院+崗位+姓名”。
3、資格初審: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資格復審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人事處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崗位,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通過資格初審進入復審程序的應聘人員將由人事處電話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形式包括“單獨面試”或“試講+面試”兩種形式。招聘崗位條件為正高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將從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選擇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條件為副高專業技術的,學校定期組織面試。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按照電話通知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教學、科研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績
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大紅鷹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寧波大紅鷹學院行政樓705室,寧波市海曙區學院路899號,聯系電話:0574-88052286
公開招聘監督:紀檢監察審計處電話:0574-8804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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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大紅鷹學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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