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鎮江新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32人)
來源:鎮江人事考試考工網
2017-03-22 14:32:25
關于2017年度鎮江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鎮辦發〔2012〕24號)文件精神,結合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鎮江新區部分事業單位集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工作人員。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工作經歷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勤工助學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要求;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新區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2017年鎮江市事業單位招聘專業參考目錄》(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http://www.zjrsks.com.cn/)進行查核。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應聘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與審核、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http://www.zjrsks.com.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6:00;
3.繳費確認時間:2017年3月27日9:00-4月1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如實提交報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3月30日下午提交報名信息和照片的,應及時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審核。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并于參加筆試后3日內,憑相關證件到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鎮江市桃花塢255-19號)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視為報名成功;繳費是否成功以報名系統中的最終繳費狀態為準。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崗位核減、取消和補報名
報名截止后,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站、鎮江新區門戶網站(http://www.zjna.gov.cn)發布公告核減、取消該招聘崗位。被核減或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于4月2日9:00-16:00登錄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改報本公告中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四)準考證的打印和使用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到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4 月12日-4月14日。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本公告和《崗位表》中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限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照片審核、繳費和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1-84425552。
三、資格審查
(一)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網上對考生填寫的信息認真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考生報名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資格初審要求:
1.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2.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
3.對考生填報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應補充的內容。
(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將組織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內容為筆試后入圍面試的人員報名所應需資格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2017年應屆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及復印件1份;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站、鎮江新區門戶網站公布。資格復審不通過或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復審的考生,取消入圍下一輪測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合格線內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四、考試
(一)分類考試方法和成績計算
考試根據崗位分類,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
A類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管理類崗位)》;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下同),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
B類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依據其崗位特點,筆試科目分別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通用類專業技術計算機類崗位)》、《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通用類專業技術經濟類崗位-會計、審計)》、《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通用類專業技術法律類崗位)》;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
筆試成績低于50分不得進入下一輪測試。考試合成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予聘用。
(二)考試的組織實施
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由鎮江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統一組織。
(三)考試時間及成績查詢
筆試時間: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
結構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
筆試成績將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站、鎮江新區門戶網站公布,考生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考試時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站、鎮江新區門戶網站另行發布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60分)。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參照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出現缺額時,從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完成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辦法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審核后在鎮江新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崗位等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被聘用考生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負責處理。以下情況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名單公布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2.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或畢業后一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3.聘用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鎮江新區組織統戰部咨詢電話:0511-83378271,鎮江新區紀工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511-83176658,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咨詢電話:0511-84425552,監督電話:0511-8833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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