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臨沂平邑縣招聘文字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平邑縣面向全市公開引進綜合文字工作崗位工作人員10名。為做好引進工作,制定簡章如下:
一、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守工作紀律,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服從組織安排;
2、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技能要求;
3、全市(除平邑縣外)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級及以下干部(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單位在市直及各縣區工作的人員);
4、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1日之后出生);
5、大專及以上學歷;
6、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文字崗位工作經歷、較高的綜合文字水平和總結歸納分析能力;
7、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正在被有關部門立案偵查、審查的;黨紀處分所規定的使用限制期未滿的,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在各級干部公開選拔、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反考錄(聘)紀律行為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其他不適宜報考的。
報考年齡、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以2017年3月21日為截止時間。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時間:2017年3月27日8:30至29日17:30。
地點:平邑縣委組織部干部科(平邑縣城蓮花山路15號老縣委辦公樓3樓西)。
報名咨詢電話:0539—4211104。
要求: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
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同底版半身照片2張;
(2)《平邑縣面向全市引進文字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式兩份),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在《報名登記表》上就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是否同意報考出具意見,并審核蓋章,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
(3)《誠信承諾書》(報名人員手寫,1份)(附件2);
(4)《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信息登記表》紙質表及電子版各1份(附件3);
(5)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出具的報名人員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同意報名的推薦函(須主要負責人簽字)。
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可以持相關材料,本人直接到平邑縣委組織部報名,也可以通過發送材料(1)(2)(3)(5)彩色掃描件和材料(4)電子版到協同辦公平臺平邑縣委組織部干部科郵箱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在指定時間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復審。
2、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引進崗位計劃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引進崗位計劃。
三、考試
考試主要采取筆試、面試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結束后,劃定筆試最低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引進計劃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低于筆試最低分數線的不列入面試范圍。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面試人選綜合成績,按照引進計劃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四、考察
考察前,發布考察預告,考察主要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同考察對象面談、查閱工作實績材料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一貫表現、群眾口碑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查閱干部人事檔案,認真核對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以及有關報考信息是否真實、相關手續是否完備。對發現影響報考情形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
五、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及考察情況,結合職位要求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六、確定人選和辦理調動手續
經考察、體檢合格后,按照有關程序,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平邑縣組織、人社部門辦理調動手續,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安排工作崗位。對因考察、體檢和公示期間反映問題而取消錄用資格造成空缺的,可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進行遞補。
七、其他事宜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簡章由中共平邑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1、《報名登記表》
2、《誠信承諾書》
3、《家庭成員信息登記表》
中共平邑縣委組織部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