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海洋大學招聘公告(第1批)
一、學校簡介
上海海洋大學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與國家海洋局、農業部共建的多科性應用研究型高等學府。學校目前有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校區、楊浦區軍工路校區、楊浦區民星路校區3個校區。其中,主校區滬城環路校區占地約1600余畝,規劃建設面積58.6萬平方米。學校教育體系完備,優勢學科明顯,研究成果顯著。擁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專科教育、繼續教育及留學生教育。擁有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研究生專業學位授權點、47個本科專業及方向、10個高職專業。學校下設12個學院(部),擁有全日制本專科生12300余人,全日制研究生2380余人;教職工1200余人,其中教學科研人員近900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500余人,博士生、碩士生導師600余人。(詳情可登錄學校官網查看:www.shou.edu.cn)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上海海洋大學人才引進和錄用若干規定》,現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優秀人才。
二、招聘崗位及職數
詳見附件。
三、招聘要求
1、專任教師:應屆博士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年齡一般在40歲左右。優先聘用有海外學歷背景人員。新招錄應屆博士原則上以“師資博士后”方式錄用(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實施師資博士后制度試行辦法》)。已具有2年博士后經歷、符合進編錄用條件的,可按事業編制方式錄用,實行“3+2”首聘考核(詳見《上海海洋大學教師首輪聘期考核實施辦法》)。高層次人才引進按“一事一議”方式。
2、管理崗:面向校內外招聘,對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含人事派遣人員),視情況擇優進編錄用。本招聘計劃所公布的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有效期截至2017年5月31日。
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日期2017年5月31日。
四、相關待遇
1.錄用人員享受學校規定的薪資待遇。
2.住房待遇:正式錄用人員可申購配套商品房;考慮到臨港政府配套商品房房源的不確定因素,在未取得房源期間,實行貨幣補貼的辦法,每月核算,按年兌現,最長享受20年。詳見后勤管理處網址http://hqcy.shou.edu.cn/hqcy2005/,臨港限價房有關介紹可登陸http://sh.ihk.cn/news/b11d67.html了解。
3.關于科研啟動及培養:
(1)學校提供博士科研啟動費理工科5萬元,文科2萬元;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上海海洋大學科技發展專項基金》,自然科學類每項8-10萬元,人文社科類每項2-5萬元;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上海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師培養資助計劃》每項不超過5萬元。
(2)新進教師進校后可申請市教委資助的產學研踐習項目,進校滿3年可申請市教委資助的青年骨干教師國內訪問學者計劃和國外訪學進修計劃項目。
(3)符合國家及市部級人才計劃入選條件者,學校協助推薦申報中央千人計劃、上海千人計劃、上海高校東方學者特聘教授、上海浦江計劃等人才項目。
五、招聘辦法
1.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填寫《上海海洋大學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將填好的應聘表格和個人詳細簡歷及其他證明材料一起發送至相關學院(部門)聯系人郵箱(見招聘計劃附件),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畢業院校”,
2.考核
(1)學院(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及考核。符合應聘條件者,由學院(部門)組織面試和試講,并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
(2)學校審定。人事處對學院(部門)擬錄用人員資格條件復審后,提交校人事工作小組審議、報校長辦公會議審定。
(3)體檢。擬錄用人員自行體檢,向人事處提交上海市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3.公示及錄用
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部門備案后,辦理入職手續。
六、聯系方式
各學院(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如有政策咨詢,可聯系人事處李老師、景老師。聯系電話:021-61908138、021-61900263。
附件:招聘簡章
上海海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