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德州平原縣初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93人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德人社〔2014〕21號)、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工作的指導意見》(德政辦字[2010]41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研究,確定2017年全縣計劃內招聘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93人(具體崗位計劃見附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 熱愛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報考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限“學前教育”專業)。
4.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我縣在編在職教職工;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包括已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網址:平原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pyxjyj.com/)
報名時間:2017年 4月18日 9:00-24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 4月18日11:00-25日16:00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平原縣教育局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考生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學段、一個學科,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考生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初審通過的,報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2、網上初審:2017年 4月18日11:00-25日16:00
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生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2017年 4月18日11:00-26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平原縣2017年教師招聘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5月10日上午9:00-5月14日上午9:30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2倍的學科,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和取消的計劃數,調整到同學段開考比例最大的其它學科。報考學科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依本人意愿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學科。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考生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4月25日16:00前到平原縣教育局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辦理確認時須攜帶《平原縣2017年教師招聘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及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教師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考生,須向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平原縣2017年教師招聘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應屆畢業生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畢業時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考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1份。
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前三天仍未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
⑴初中:各學科分別命題,內容為中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初中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
⑵小學:各學科分別命題,內容為小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
⑶幼兒園:不分學科,內容為學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學前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
3.筆試形式:采取閉卷,100分制,考試時間120分鐘。
四、公布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招聘數和筆試成績分學段、分學科確定最低資格分數線。
在資格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聘數按一定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其中招聘數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招聘數10(含)至15人的,統一為28人。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學科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五、面試
1.面試形式:音、體、美學科面試采取“說課+技能考查”的形式,其它學科面試采取“說課+答辯”的形式。面試時,現場隨機抽取說課課題,說課結束,根據評委要求進行答辯或技能展示。面試成績100分制,當場評判、當場公布。
2.面試內容:以所報學段、學科相應教材為依據。
3.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平原縣教育局網站公告。
4.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
六、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每個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對總成績予以集中張榜公示。各學段、各學科,分別根據實際招聘數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如同學段、同學科出現總成績相同者,采取筆試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七、考察和體檢
確定的考察、體檢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個人人事檔案,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二)體檢。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擬聘用人員公示前,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中按總成績及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崗位選擇
1、經考察、體檢合格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分學段、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工作崗位。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現場抽簽確定擇崗順序。崗位一經選擇,不再進行變更。對拒不服從崗位選擇的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確定工作崗位后,報請縣政府批準,辦理聘用手續。
3、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它
1、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平原縣教育局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2、本次教師公開招聘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0534-4216036、4256611
平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2017年平原縣公開招聘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崗位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