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清遠市清新區事業單位招聘10人公告
來源: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29 15:01:30
清遠市清新區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清遠市清新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各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清遠市清新區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7年4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8:45—11:50;下午14:45—17:30。
(二)報名要求: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填寫《清遠市清新區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網上下載并雙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張(同版)及如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持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但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以上各項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紙的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
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報考人員原則上按《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該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該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通過報名后即時領取準考證。
(三)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清新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玄真路10號201)。
電話:0763—5810078。
三、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即:向社會公布招聘崗位及所需資格條件,由報考者自愿報考,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聘用。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命題及評卷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2.時間: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將在清新區人社局網(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區人社局張榜;
3.地點:清新區何黃玉湘中學(清新區太和鎮清和大道67號);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每一崗位面試人選由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崗位數與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計算,不足1:3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中途撤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三)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
若同一崗位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和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在清新區人社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報考者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當天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須于接到電話通知后按清新區人社局安排(2個工作日內)進行,逾期視作放棄。
考核工作按有關規定進行。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清新區人社局網上進行公示,并在清新區人社局張榜,公示時間7天。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環節情況如筆試成績、面試人選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體檢安排等將在清新區人社網上公布,清新區人社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遞補人選時才會用電話通知)。報考者可在網上查閱或與清新區人社局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報考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聘用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公示后,報考者如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二)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三)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符合招聘條件并且2014年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本次招聘,經申請獲準后,可按粵人發〔2007〕141號文的規定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申請人要到清新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已列入清新區安置計劃的隨軍家屬,符合相關職位要求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優惠辦法參照《清遠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清府〔2010〕59號)執行。即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申請人要到清新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屬隨隊審批報告表》、《隨軍家屬個人簡歷》、隨軍家屬清新區戶口的戶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聘用后,需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
(七)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者,2年內不接受其參加我區的公開招聘。
(八)報考人員原則上由本人現場報名。如本人確實無法到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委托他人代報的,被委托人必須帶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上書寫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前來報名。
附件:
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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