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招聘38名教師公告
來源: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30 16:34:27
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適應普陀教育發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教師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文件精神,決定公開招聘普陀區中小學教師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師義務。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服從組織分配。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2015年至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浙江生源或浙江戶籍(以2017年3月29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
(五)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前來應聘的,須提供主管部門同意應聘證明。
(六)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七)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三、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形式,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一)網上報名
報中小學體育、美術、音樂崗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3日16:00前,報中小學語文、數學、科學崗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16:00前,將《2017年舟山市普陀區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發送到jszp@mail.ptec.gov.cn郵箱(主題及文件名:學科+姓名)。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報中小學體育、美術、音樂崗位的在2017年4月13日—4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報中小學語文、數學、科學崗位的在2017年4月27日—4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報名地點:普陀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昌正街169號2號樓5樓515室。郵編:316100,聯系電話:0580-3015454。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家庭戶口簿)、畢業證書(歷屆生持畢業證書,應屆生持學校統一制作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書(無教師資格證書的暫不要求)等與自薦材料中內容相關的證明件原件和復印件。
(三) 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者攜帶現場報名者所應提交材料,現場報名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普陀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現場確認參加考試。經資格確認后發給考試通知單。
現場確認時間另行通知(考試辦法同時公布)。
應聘者要對所出具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考試
招聘崗位計劃數在4名及以上的,符合條件報考人數應達到計劃數2倍及以上,招聘崗位計劃數在3名及以下的,符合條件報考人數應達到計劃數的3倍及以上,未達到的按比例核減計劃數。
語文、數學、科學教師崗位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美術、音樂、體育教師崗位考試形式為技能測試、面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標準。
不按通知要求參加體檢、考察的視作本人放棄。本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待檔案轉到后,經審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
(二)公示結束,須參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個月實習。
(三)聘用人員列入教師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員應服從組織分配到相關學校工作,并須在2019年7月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察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六)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2510,區教育局:3028013。
辦理聘用手續的具體事項屆時另告。
七、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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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
2017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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