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醫科大學招聘公告
一、學校簡介
昆明醫科大學是省屬重點大學,前身是創建于1933年的東陸大學醫學專修科,1956年獨立建院,1981年成為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98年成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010年云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并入,2012年更名為昆明醫科大學,是國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院校。84年來,培養的10萬余名高級醫學人才扎根邊疆,服務基層,為云南醫藥衛生事業和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做出了卓越貢獻。
學校現有呈貢(主校區)、人民西路、平政三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1482畝。有在編教職工6199人(校本部1598人,直屬附屬醫院4601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2057人,研究生2811人,留學生451人,成人本專科生26416人。經過多年的發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醫學(學士、碩士、博士)教育、畢業后教育、醫學繼續教育、留學生教育等完整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
學校有學院(部)18個,本科專業2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1門。有教育部創新團隊1個,省創新團隊13個,省級教學團隊6個。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8個,臨床醫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臨床醫學進入全球ESI學科排名前1%。
學校先后獲國家級科技獎勵7項,部委級科技獎勵17項。近年來,獲得省級科技獎特等獎4項、一等獎8項;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316項,位居全省第三,年科研經費超過1億元;有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1個,國家級資質認定和認可實驗室(中心)2個,省級實驗室、中心、基地等41個。《昆明醫科大學學報》是國家科技核心期刊。
學校建立了由4所直屬附屬醫院、10所非直屬附屬醫院、10所教學醫院、42所實習醫院、18個社區實踐教學基地和51個相關專業實踐教學基地組成的完善的實踐教學網絡,充分滿足學生實踐教學需要。第一、二附屬醫院是“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第三附屬醫院和附屬口腔醫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級甲等”腫瘤專科醫院和三級口腔專科醫院。
學校與21個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6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關系,是云南省“國際醫學人才培養基地”和首批招收國家政府獎學金留學生院校,是教育部批準的來華留學生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學校。
學校重視社會服務,積極開展醫學及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承擔社會責任,加強校地合作,開展教育、醫療、科技和文化對口幫扶,近年來獲云南省文明單位、云南省文明學校、云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集體、云南省社會扶貧先進集體、云南省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和平安校園等榮譽稱號,是國家公共機構節約型示范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182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405號)和《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指導意見》(云教人〔2005〕39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需求及崗位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學歷及年齡要求
獲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有關崗位招聘條件和其他要求的人員。
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其他報考人員:本科畢業生和碩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可放寬到40歲(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信息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ynhrss.gov.cn)、昆明醫科大學網站(www.kmmu.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一)報名時間:2017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二)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報名網址:http://www.kmmu.edu.cn。
應聘人員通過昆明醫科大學主頁右側“誠聘英才”進入昆明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若填寫的個人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同時我校有權取消其參加考試以及聘用資格。
報名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在工作日與昆明醫科大學人事處聯系。聯系電話:0871-65922929,聯系人:孫老師、章老師、李老師。
(三)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完成網絡報名手續后,請于2017年4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下午16:00)攜帶下述材料至昆明醫科大學人事處人事科(校務管理中心106室)審核,并同時交驗原件,資格審查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此次招聘考試、考察,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1.通過網絡報名系統生成并打印的《昆明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個人簡歷;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各一份;
其中,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學習成績單以及由學校教務或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專業證明,證明包括被證明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擬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等內容。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復印件。
4.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具有畢業派遣資格的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檔案托管情況及未落實就業單位情況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應聘條件要求中共黨員的崗位,須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6.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應聘人員請于2017年4月19日后憑網絡報名時預設的密碼登陸網絡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結果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審核通過者自行打印準考證。
公告的崗位若有空崗,具有博士學位且符合崗位條件人員,在2017年11月15日前不受報名時間限制。
五、考試、考察及聘用
(一)筆試
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學歷人員必須參加筆試,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根據招聘崗位的不同要求,分為醫學和非醫學兩類試卷。具有博士學位人員免筆試。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相關文件規定,每個崗位計劃招聘數與實際報名考試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組織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或招聘人數。
筆試暫定于2017年5月中上旬進行,待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情況,于2017年5月4日后在昆明醫科大學網站公布筆試有關事宜。
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昆明醫科大學網站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可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占比例。如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該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安排在昆明醫科大學網站上公布。
(三)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博士人員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其他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滿分100分)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人員,由學校各用人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相關規定及內容進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到我校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及體檢結果,經人事處審核并報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昆明醫科大學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簽訂意向協議者需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在昆明醫科大學網站公布)提交應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英語等級證書和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專業必須與招聘計劃所列崗位要求一致,否則不予受理。學校將提交的材料報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七)享受待遇
1.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納入學校事業編制在職職工管理,享受國家和我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2.學校本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受聘人員具有博士學位者,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后,學校給予不少于15萬元生活補助費,每人提供8萬元科研啟動費;在附屬醫院教學崗位工作并具有博士學位的受聘人員享受附屬醫院相關待遇。
3.學校積極支持受聘博士學位人員申報各類科研項目及人才培養項目。
六、紀律要求及相關說明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聘用資格;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招聘工作規定的有關人員,一經查實,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透明,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對在2017年11月15日前未能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者,所簽協議及公示聘用結果失效。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傳,以免受騙上當。
附件:昆明醫科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
咨詢電話:0871-65922929(人事處)
監督電話:0871-65922981(監審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