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招聘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4-17 14:28:37
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2017年公開招聘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直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168號)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局機關后勤服務人員數額、實有人員情況,擬面向全市公開招聘機關后勤服務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正局級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指導本市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民族、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各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實基層民族、宗教工作責任制等。
二、招聘崗位數量
擬招聘機關后勤服務人員3名,其中2名為后勤服務管理人員崗位,1名為信息化管理人員崗位。
三、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2日至1999年4月12日期間出生);
7、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8、具備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9、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職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布
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網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4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5月9日9:00后開始打印準考證。
2、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方式: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及打印準考證。
3、報名審核:系統自動對報考人員提供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確認報名成功。
4、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人員需認真核對崗位條件并真實填寫有關報名資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
(三)考試及資格審查
1、筆試
(1)時間:2017年5 月13日(周六),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考試范圍: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陸網站查詢;依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人選。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2017年5月下旬(具體時間待定);
(2)審查地點: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會議室(廣州市荔灣區荔灣北路147-1二樓市民宗局會議室);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攜帶準考證,提交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居民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明、資格證書、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等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張。接受資格審查的人員,如在審查期間無法提供所需資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接受資格審查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現所在單位的同意應聘證明。面試人選中沒有通過資格審查或主動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面試名單進行資格審查。
部分復印件要求: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頁)。
(4)資格審核合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3、面試(含技能測試)
考生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前往考場,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全程錄像或錄音。
(1)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通知考生;
(3)考試范圍: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形式,每人時間為15分鐘。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試題委托專業命題機構提供。
(4)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后按6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考生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面試分數高者優先。考生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導致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按照相關規定增加考試環節。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試總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支付(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者,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在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調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若考核不合格,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在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在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七)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
經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錄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經考核被證明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三)在職的應聘人員應取得所在單位同意,由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四)本公告由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及成績查詢技術支持電話:020-83126088;
報名咨詢電話:020-81036816;
監督、投訴電話:020-81030526。
附件:
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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