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測繪地理信息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直屬事業單位福建省測繪院為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見附件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網站、福建省測繪院網站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4日——2017年5月1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登錄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網站“招聘考試”欄報考,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1)填寫《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
(2)上傳電子照片、身份證掃描件。
(3)上傳學歷、學位掃描件。2017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掃描件,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上傳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掃描件。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5)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文規定,對報名的應聘人員收取考務費80元,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605室交費。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1.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高等數學(工學類)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2.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 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其中2017屆畢業生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經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處同意最遲延至公示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4. 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 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官網。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東大路60號
郵 編:350001
電 話:0591—87527346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組織實施。局機關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536549(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局機關紀委)。
附件: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直屬事業單位福建省測繪院招聘崗位及要求
福建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