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招聘公告
來源:東方人民政府網
2017-04-17 16:21:18
2017年海南省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招聘公告
為了解決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緊缺問題,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大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通過公開招聘,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好、業務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事業人才隊伍。
二、 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專業對口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本次公開招聘名額共4名,具體崗
位詳見《2017年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服從組織的工作安排;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理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6)目前為我市在編在崗的人員;
(7)《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通過東方市人民政府網站、東方電視臺等媒體發布。(發布日期2017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地點在東方市市委一號辦公樓市人社局會議室。(電話:0898-25522732)
3.報名者須提交的材料:(1)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2017年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亦可網上打印);(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藍底照片5張(證件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
4.相關要求:(1)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2)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3以上方能進行考試;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3)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故意隱瞞、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者,后果自負。
(三)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將對資格審查合格者核發《準考證》。
(四)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相關考務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占總成績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值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筆試成績的整體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2.面試(占總成績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各招聘崗位數1:3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末位出現同分數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這個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因考生自愿放棄面試產生的空缺,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按下列辦法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情況下,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五)體檢
1.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2010年修訂)等體檢項目和標準的有關規定來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對體檢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不予考察;按相應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審的方式進行。政審對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員,政審內容主要是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計劃生育等情況,政審時間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按相應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人員有異議的可向市紀委監察部門舉報,若公示期滿,未收到任何舉報材料,將正式確定聘用人員并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報市政府審定同意后,將對確定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填寫《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資待遇
入編人員按照我市財政全額預算事業單位進行管理,實行事
業單位聘用合同制。
六、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每個環節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特別提示
此次招考專業分類原則上統一按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務員局頒發的《2017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劃定。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呈報招聘領導小組審核確定。
八、本方案由2017年東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5522732(市人社局);舉報電話:25531917(市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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