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報名與筆試由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和相關區統一組織實施。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招聘簡章》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向社會發布。
對《招聘簡章》中的專業、學歷、聘用要求、資格條件以及相關內容等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政策咨詢電話一覽表》。
3、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4日10:00 至4月28日16: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網上報名欄目,報考人員報名前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崗位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限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且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考試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3、準考證下載時間:2017年5月31日10:00至6月2日16:00,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4、特別告知: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招聘簡章》中的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1、考試方法:分筆試和面試。
2、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定于2017年6月3日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和面試分數線于2017年7月3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5、招聘單位對通過面試分數線的考生按面試比例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筆試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
考生因體檢、政審原因未通過,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
6、面試一般于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其它事宜
通過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和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分批在“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以及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五、報考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崗位條件、資格審查、面試問題解答):詳見各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技術咨詢(用戶名密碼、網絡異常、技術問題解答):32504328、32504293
考務咨詢(考場安排、筆試組織問題解答):61969089
監督電話:詳見各單位監督電話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