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昭通市文聯選調公告
根據《昭通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昭人社通〔2013〕168號)和《昭通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昭人社通〔2014〕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選調昭通市文聯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更加注重專業知識、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實行考試與考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公開選調條件、對象、范圍及選調崗位數
(一)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且流向合理(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可以參加本次公益一類崗位的選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不能參加本次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的,需在報名時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3.身體健康;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選調對象。
符合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機關事業單位服務2年以上(截至時間為2017年4月30日)的在職在編人員,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身份為工勤人員的不得參加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選調;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崗位數。
共選調2名工作人員,具體職位見附件。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有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
實行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7年4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
昭通市文聯三樓辦公室,電話:2125856(昭陽區珠泉路175號附58號)。
(四)報名程序。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昭通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昭通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昭通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昭通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5)等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確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每人需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張。
2.資格審核。
公開選調單位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公開選調條件。請報名參加選調的人員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崗報名,并提供完整材料。
選調崗位對專業的審核參照《昭通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指導目錄(試行)》進行審核,如所學專業未在專業指導目錄內的,報考人員需將所學專業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提交給報名工作人員,由用人單位結合公開選調崗位職能職責確定該專業是否符合選調崗位的專業需求設置。
3.報考費用。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考試費用。
四、考試辦法及考試內容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參加公開選調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能職責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及崗位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進行加權合成,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設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椐筆試成績劃定。
公開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3以上的職位可以開考,再根據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公開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經批準,可以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可以不進行筆試直接進行面試,但面試成績需達70分以上的人員方可進入下一步的選調程序。
五、筆試
(一)組織方式。
由昭通市文聯組織。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13日;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六、組織考察
本次公開選調采用差額考察的辦法進行。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公開選調人數與考察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第1名綜合成績并列時全部并列人員進入考察對象,若第2名綜合成績并列時第1名和并列的第2名全部人員進入考察對象,若公開選調人數與筆試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達不到1:2,則所有筆試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全部進入考察,若考察對象中出現考察不合格人員時,在同一職位中按參加面試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若考察中有人放棄考察,則不再遞補人員進入考察。
考察主要對公開選調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和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及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與評價,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七、體檢
考察合格擬選調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可從考察合格人員中遞補一次。若體檢過程中有人放棄體檢,則不再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由參加選調人員自行承擔。
八、公示
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調動和聘用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按人事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和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辦理手續,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手續。
十、組織及紀律
(一)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事業單位選調后,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報名時須本人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三)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有偽造、涂改證件或公開選調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允許參加昭通市內的公開選調,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未參加公開選調程序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五)從事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辦事程序,依法辦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人:夏文成 任艷梅
咨詢電話:0870-2162621;0870-212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