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氣象局招聘應屆畢業生公告
來源:河北省氣象局
2017-04-19 14:26:17
2017年河北省氣象局招聘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為滿足我局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局事業單位(含部分地方氣象事業單位)面向部分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河北省氣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廳(局)級事業單位,在中國氣象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領導下工作,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承擔全省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省氣象工作的組織管理。河北省氣象局下設10個內設機構,13個直屬事業單位。全省氣象部門設11個市氣象局, 145個縣(市)氣象局(站)。
二、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公開招聘采取單位選聘的方式。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河北省氣象局2017年公開招聘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參照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持有畢業生就業協議和派遣證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國(境)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歸國之后未確定其他工作單位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
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圍。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報名辦法
采取在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7年4月26日前填寫《河北省氣象局2017年公開招聘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見附件),通過hbqxgwy2016@126.com進行報名,郵件標題格式為學校-姓名-性別-學歷-專業-英語級別及成績-手機號碼。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擬定5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河北省氣象局人事處(氣象大廈12樓1207房間)。
河北省氣象局地址:石家莊市裕華區體育南大街178號,乘坐共交車6路、16路、26路、27路、67路、一環2路等均可到達。
考生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8 份(須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況,四六級證書、就業推薦表及成績單復印件);
2、身份證、學生證原件;
3、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
4、成績單(加蓋公章)原件;
5、個人就業協議書。
提供材料均需真實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六、考試內容、時間、地點
采取直接面試的考試方法,面試方式為現場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的進入選聘范圍。
面試時間:擬定5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河北省氣象局。
七、選聘總成績及崗位確定
面試成績即為選聘總成績,應聘考生面試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的進入選聘范圍,由面試考官組依照招聘計劃、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結合本人意愿,確定各崗位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并列的,以學歷層次高的優先,同一學歷層次以英語水平高的優先。
在此后的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等環節發現問題,取消該招聘崗位。
八、體檢
河北省氣象局統一對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組織身體檢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確定,費用自理。
九、考察和資格復審
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的人員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素質、學業成績、研究論文、社會實踐等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可以采用實地方式,也可以信函委托應聘學生就讀院系進行。采取委托考察的,考察材料應加蓋應聘學生所在院系公章。
十、公示、聘用
對經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省氣象局網站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氣象部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附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報批后存入個人檔案。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 崔老師 0311-85218838
周老師 0311-85218837
附件:
河北省氣象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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