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阜陽太和縣事業單位招聘280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經太和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經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就2017年度太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80名(具體崗位見附件)。具體招聘信息于2017年4月20日起同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fyldbz.gov.cn),阜陽人事考試網( www.fyrsks.com)、太和先鋒網(http://thx.ahxf.gov.cn)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thrs.taihe.gov.cn/)和太和縣人事考試網(www.thxrsks.gov.cn)上統一發布。本次招聘的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面試)、考察、體檢及其他相關信息將陸續在太和縣人事考試網和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布,敬請各位考生關注查詢。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學歷、年齡等要求詳見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25周歲以下”為“199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絡報名
(一)提供報名信息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28日9:00至5月4日24: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 “誠信承諾書”,填寫《安徽省2017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必須如實、準確地填寫自已的所學專業等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查詢報名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時間為4月28日9時至5月5日16時。報考人員報名后須于5月5日16時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5日16時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三)繳納筆試費用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5月7日18: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再于6月5日(正常辦公時間)憑有關證件、證明到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縣政府院內綜合樓四樓,聯系電話:0558-8622731)。經市人社局事業科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院,省人事考試院統一將減免的考試費退至考生的繳費賬號。
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四)筆試開考比例
報名繳費結束后,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幼兒園(不含藝術幼兒園)教師崗位、鄉鎮衛生院崗位代碼為0603077、0603079、0603084崗位應不低于2:1,其他崗位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相應核減該招聘崗位職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8日13:00至17:00通過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未改報或改報后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由省人事考試院在網上退費。
五、統一筆試
(一)筆試科目和內容
2017年太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考筆試采取“公共科目+專業科目”或“公共科目”的考試模式,“公共科目”為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命制的《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四個類別。其中,醫療衛生類又分為6個崗位:中醫臨床、西醫臨床、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公共衛生管理,試卷為合訂本,由考生按報考崗位作答相應部分。試卷形式為四類試卷,各類別試卷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合訂本,為各類別考生必考科目。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用)》2015年版為準(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發布)。
“專業科目”分為財會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機械類、土木類、建筑類、地質類、水利類、學前教育類9個類別,試卷由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命制。專業科目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全天。其中:
上午8:0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30—16:30:《專業科目》
筆試地點:考點設在阜陽市(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通過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于5月28日-6月1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筆試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的資料。
根據考試題型的不同要求,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攜帶以備使用。
(三)筆試成績
上述3個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公共科目成績按照應聘人員《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各占50%合成確定;若筆試采取“公共科目+專業科目”模式的崗位,則依《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占3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占30%、《專業科目》成績占40%合成確定。
6月25日16時,省人事考試院通過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公布統一網報考生的筆試成績。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查詢本人統考筆試成績。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統考筆試成績須達到70分(其中,報考幼兒園教師和鄉鎮衛生院各崗位的考生統考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專業測試(體檢、考察)。
(四)加分政策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書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
上述人員于2017年6月5日8:00-17:00(正常辦公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政府綜合樓四樓,聯系電話:0558-8622731)申報加分事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復審
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照1:2(藝術幼兒園1:3)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報考其他崗位的,不進行專業測試(面試)。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報考崗位的招聘計劃數,按照1: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統考筆試成績相同,則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低取舍,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再相同的,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得分高低取舍)。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資格復審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書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進入專業測試或體檢和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七、專業測試(面試)
專業測試(面試)分值100分,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設定專業測試(面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負責,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和《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要求組織實施,時間一般集中7月至9月進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在太和先鋒網、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太和縣人事考試網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屬招聘單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統考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應載明招聘崗位及數量,專業測試的程序與規則,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專業測試設立考官組。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
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可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考場同一種類專業測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也可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具體確定方式由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在專業測試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
在招聘工作中,各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的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按規定回避。縣紀委派駐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專業測試工作,進行現場監督。
八、成績合成
報考幼兒園(含藝術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的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計算公式:統考筆試成績÷1.5×0.6+專業測試成績×0.4)。
報考其他崗位的不進行專業測試。其最終成績以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確定(計算公式:統考筆試成績÷1.5)。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體檢和考察
根據各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的人員。最終成績相同的,則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得分高者取舍(不進行專業測試的崗位,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取舍),專業測試成績再相同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取舍。
體檢和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聘用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太和縣人事考試網上公示7天。
十一、簽約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材料、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同意聘用的《太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種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報送縣人社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為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我縣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二、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和培訓活動。
咨詢服務和監督電話:
1、政策咨詢電話:0558-8662196(縣教育局)
0558-8638005(縣衛生局)
0558-8622731(縣人社局)
2、監督電話:0558-8622761(縣人社局紀檢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太和縣委組織部
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