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花都區公開招聘教師34人公告
來源:花都區教育局
2017-04-21 14:09:43
2017年廣州市花都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區內考點)
為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推進我區教育事業全面、均衡、優質、科學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花都區公辦學校教師。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區內考點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小學教師25名(含隨軍家屬5名)、智能學校教師9名(詳見附件1《2017年廣州市花都區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區內考點)》)。
二、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社會人員(不含花都區公辦教師)和隨軍家屬。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其中,社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4.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需要;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6.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區戶口準入條件;
7.無違紀違法行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具體資格條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2)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承諾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取消聘用資格;
(3)所學專業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或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方可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無法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
2.社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現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 (公辦學校提供工作證明,民辦學校提供社保證明);
(2)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3)所持專業技術資格證科目與報考科目一致;
(4)專業技術資格、年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其年齡要求在50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系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或博士學位的,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或研究生學歷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的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以上學位的,所學專業符合崗位要求,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隨軍家屬:列入花都區2017年安置計劃,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和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和相應系列的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且現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隨軍家屬。
說明:
(1)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即2017年5月5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時,如聘用單位不能安排相應崗位的,則錄用后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待單位出現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資格復審、填報志愿、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提交電子表預報名。
報名者于2017年5月5日至5月7日下午17:00,將填報好的《2017年廣州市花都區公開招聘教師考生個人信息一覽表》(見附件2,自行下載)發送電子郵件至相應郵箱報名。發送材料時,須在郵件標題注明應聘學科和姓名。
2. 報名確認和領取準考證。
預報名人員于2017年5月10日至5月11日每天9:00時至17:00到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北路213號區人力資源市場現場確認(不接受現場報名和委托他人確認報名)報名,并請提供《廣州市花都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區內考點)》(見附件3)和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確認和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其他事項:
(1)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若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可視報名情況減少相應招聘人數。
(2)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教學能力測試兩部分,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滿分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教學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按70%計入總成績。
單項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合格分均為60分;考生單項考試成績中任何一項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1.筆試。
(1)時間及地點: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點為 廣州市花都區云山大道65號花都區教師進修學校 (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隨軍家屬只考公共知識部分。
(3)筆試成績及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名單公布: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按學科招聘人數與入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于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17:00前在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花都區教育局網站公布。
2.教學能力測試。
(1)時間及地點: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點廣州市花都區云山大道65號花都區教師進修學校(以具體通知為準)。
(2)內容:以試教的形式進行,音樂、美術、體育類的考生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參加教學能力測試的考生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未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三)資格復審。
在考生單項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合格(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職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同分,則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出現同分,則再次進行教學能力測試,高分者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2017年6月6日(星期二)9:00-12:00,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進行資格審核。(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學歷鑒定、學位鑒定、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暫緩就業協議書、學校成績單、計生證明、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現任教單位證明、社保單、家屬隨軍審批報告表等,具體的要求以通知為準。)
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按自動棄權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可在單項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合格(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填報志愿。
1.填報志愿時間:2017年6月6日(星期二)15:00
2.填報志愿地點,以通知為準。
3.填報方法:組織填報志愿人員集中填報志愿。按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自愿選擇具體學校的職位。志愿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填報,不接受委托填報。逾期不參加現場集中填報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4.報名隨軍家屬職位的,僅限于選擇隨軍家屬的相關職位。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07年修訂)》執行。對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人員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穗人社發〔2010〕172號)進行組織考察。采取向其畢業學校或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了解情況與外調檔案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歷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生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將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花都區教育局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無異議后按有關政策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為編制內教師(農業戶口畢業生需辦理農轉非手續,非廣州市戶籍須辦理入戶廣州手續),待遇執行廣州市花都區教育系統編制內教師的工資福利政策。
對在填報志愿、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因考生的原因導致出現職位空缺時,可在相應學科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職位所有資格條件要求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審核、填報志愿、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審核、填報志愿、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這次招聘工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公告由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18818390137 監督電話:020-36892602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17年4月2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