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莆田市農科所招聘公告
莆田市農科所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數76名,現有在編人員57名。承擔農作物新品種選育、農業新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新成果示范推廣、農業科技新知識普及與培訓等任務。為了加強相關學科建設,2017年擬考核招聘有關專業應屆碩士畢業生6名。
具體要求見下表:
(一)招聘范圍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位、學歷的未就業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見附件)
備注:招聘崗位中單位性質注明為財政核撥是指工資、福利由財政核撥。
其他條件要求:
1.所有畢業生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敬業奉獻精神,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
2.應聘人員所需的相應證書、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因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所有規定不得招聘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個人簡歷、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照片)、身份證及相關榮譽證書的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送(寄)至莆田市農業局人事科。
聯系 人:蔡朝輝
聯系單位:莆田市農業局人事科
聯系電話:0594-2294203
郵政編碼:351100
聯系地址:莆田市政府1號樓三層353室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報名時間
自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考核評議相結合的方式。
1. 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2.復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獲獎證書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市農業局(農辦)組織市直農業系統有資質的面試考官進行現場面試。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及格;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
4.面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并提前一周在相關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
1.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實行(行業、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一律為縣級以上醫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七天內提出復檢,允許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核。
考核包括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八)聘用、遞補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并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核準。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棄聘用崗位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合格線上考生面試成績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其他事項
通過招聘程序所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在簽約前必須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不予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全過程由主管局紀檢部門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