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山東省委黨校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單位簡介
中共山東省委黨校成立于1938年10月,是中共山東省委直接領導下培養黨員領導干部和理論干部的學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門,是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干部的主渠道,是山東省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省委黨校內設29個處級機構,包括哲學、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中共黨史、黨的建設、管理學、文史、政法等8個教研部和馬克思主義學院、校刊編輯部、圖書館、信息網絡中心、研究生院、教師進修學院、合作交流學院等科研教輔部門。現擁有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兩個一級學科授權點和馬克思主義哲學等16個二級學科授權點。2014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PA)授權點,同時開辦了干部在職研究生業余教育。現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人員105人。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9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 中級崗位應聘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初級崗位應聘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扎實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和專業理論功底,能夠勝任黨校教學和科研工作;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基本條件;
6.忠誠于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黨校教育事業,作風嚴謹,勤奮敬業;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忠誠網”(www.sddx.gov.cn)面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報名地點:中共山東省委黨校東校區綜合辦公樓613房間(濟南市旅游路3888號)。
報名方式:應聘者登陸“忠誠網”網站(www.sddx.gov.cn)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省委黨校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連同個人簡歷寄至我校(需如實填寫并在每頁書面材料上親筆簽名,截止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組織處會同用人部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前來現場報名。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
(1)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能夠于2017年7月31日前正常畢業的證明、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及電子版,省外應屆畢業生另需提交就業協議書。
(2)其他人員:個人簡歷、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需在2017年4月21日之前取得)、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及電子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在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初級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3.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發放《應聘通知單》。
(三)考試
初級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1.面向博士研究生的面試分為試講、答辯
(1)試講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功底、語言表達、授課藝術、形象儀表等方面的素質。答辯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創新能力以及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內容(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總分為100分,試講、答辯分別按百分制打分并計算平均分(分別去掉每個測評要素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面試成績。試講成績、答辯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通過忠誠網和公告欄對外公布。
(4)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招聘崗位如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均低于合格分數線的情況,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5)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由高到低確定人選。
2.初級崗位的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理論基礎。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采取現場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創新能力以及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內容(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應聘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4)總成績通過忠誠網和公告欄公布。
(5)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四)考察和體檢
1.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2.考察采取查閱檔案、核對身份、個別談話的方式,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3.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原則上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的綜合得分和考察、體檢結果,校委會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根據招聘崗位(專業)成立專家組,負責考試工作。機關紀委全程監督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娟
聯系方式:0531-87088283 手機:13853177170
E-mail:sddxrsk@163.com
地址:濟南市旅游路3888號 郵編:250103
附件:
中共山東省委黨校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