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馬鞍山事業單位招聘113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7年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7年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113名,具體崗位及報考資格條件見《2017年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招聘公告同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馬鞍山先鋒網(www. masxf.gov.cn)、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massi.gov.cn)、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www.masrsks.cn)發布。
從2017年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統籌安排2名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2017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服務期滿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退役士兵也可以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崗位計劃表中“專業”主要依據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附件3);已明確為具體專業的,相近、相似專業不得報考。
崗位計劃表中“學歷、學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學士學位及以上”指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其他學歷、學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學位的招聘崗位,學位與學歷的專業性須一致。
崗位計劃表中“年齡”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資格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絡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成績合成、體檢與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和報批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五、網絡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28日9:00至5月4日24: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2017年5月5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5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7日18: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于2017年6月3日14:30-17:30期間,到馬鞍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馬鞍山市湖南東路900號市人社局5樓,電話:0555-2366843 )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8日13:00-17:00通過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考人員可于5月28日至6月1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考試地點設在馬鞍山市區。
六、筆試
2017年馬鞍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5個類別(其中,醫療衛生類又分為6個崗位:中醫臨床、西醫臨床、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公共衛生管理)。公共科目為必考科目,試卷形式為五類試卷,每類試卷為兩個科目的合訂本,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公共科目兩科考試。
各崗位考試類別及科目詳見《2017年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筆試時間為
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上述2個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考試大綱將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發布。
公共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連續進行,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資料。
根據考試題型的不同要求,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攜帶以備使用。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含退役士兵),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7年6月3日14:30-17: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鑒定表)到馬鞍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馬鞍山市湖南東路900號市人社局5樓,電話:0555-2366843 )辦理申報加分事宜。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馬鞍山市人社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上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科目成績各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筆試合成成績(折算):筆試合成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含加分)÷1.5×0.5+《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含加分)÷1.5×0.5。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筆試成績于2017年6月25日16時通過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考試成績情況,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并網上公布。筆試成績(含加分)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報考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七、資格復審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資格復審由各區及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行。按照報考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市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網上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書”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網上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書”等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網上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書”等材料。今年期滿報考定向招聘崗位未取得證書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待發”等相關證明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有關工作經歷的書面證明。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和復印件,退役士兵應提供入伍和退役證明材料。2017年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資料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30日。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需繳納專業測試費80元(按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八、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根據招聘崗位用人需求,專業測試可選擇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面試、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專業知識及潛能等。專業測試方案另行公布。
專業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場同一種類專業測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九、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馬鞍山市人社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公布。
考試最終成績合成:按照筆試合成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最終成績。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確定)。
十、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負責。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馬鞍山市人社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公示一周。
十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按照規定,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納入單位編制管理(馬鞍山市規劃編制研究與地理信息中心、馬鞍山市土地整治中心招聘人員納入單位人員總量管理)手續。報送材料包括:擬聘人員名單、《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在編在職人員或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聘用)關系證明”、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復印件、實際工作經歷證明、考察材料、體檢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三、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十四、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相關招聘信息,將及時在馬鞍山市人社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公布。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5-2366843(市人社局事業科)
考務咨詢電話:0555-8880232(市人事考試院考務一科)
報名咨詢電話:0555-8880239(網絡報名期間)
監督舉報電話:0555-2366835(市人社局監察室)
主管部門監督電話和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對《公告》中報考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者直接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應聘者網上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特此公告。
附件:
3.專業設置參考目錄
中共馬鞍山市委組織部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