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攀枝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為實現攀枝花學院“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戰略需要,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和《攀枝花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攀學院[2013]15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我校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49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見《攀枝花學院2017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見附件1),人數共49名。
二、招聘方式、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
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及職稱(執業)資格等證書原件。
(三)報考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思維敏捷、表達能力強,能為人師表。
2. 年齡條件:
具有博士學歷學位或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應屆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碩士研究生且具有行業、企業一線工作經歷或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碩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 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規定的條件要求。
5.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現役軍人。
3.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 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 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12日。
2.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3.報名辦法
(1)網絡報名:報名人員登錄
四川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
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cpzh.lss.gov.cn)
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
攀枝花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pzhpta.gov.cn/)
下載《攀枝花學院2017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將《報名信息表》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1)。
(2)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2017年畢業的人員需出示有專業名稱的證件如學生證等)、1寸免冠近照2張,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詳細地址見附件1)。
(二)資格審核
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及職稱證書(或批件)等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人員推薦給學校相關用人單位遴選,確定考核對象。
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招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三)考核、面試
1. 心理素質測試:應聘人員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素質測試。
2. 用人單位考核:學校用人單位按照確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集中考核,并對應聘教學崗位的人員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及能力測試。
3. 考核小組面試:根據各用人單位考核結果及心理素質測試結果,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綜合能力面試。
4. 考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根據考核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五)體檢
由學校統一組織到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人員由招聘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報經市人社部門同意后研究確定。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者,由市人社部門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文件或者生效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有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報到,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學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員應按照學校相關政策規定確定服務期并簽訂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行。
五、紀律監督
1.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2.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學院紀委辦公室:0812-3370623
六、其他
請關注我校官方微信號pzhxyxcb,招聘后續工作將通過微信平臺發布或短信發送。
附件:
1. 攀枝花學院2017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 攀枝花學院2017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
攀枝花學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