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濟南高新區面向社會招聘政法輔助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高新區政法工作管理體系,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素質政法輔助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輔助工作人員110名。
二、招聘流程
(一)投遞簡歷
1、報名方式及時間。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在指定網絡報名端口投遞簡歷。報名時間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5月5日。
報名端口:http://campus.51job.com/gwh2017
2、報名條件說明。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同時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年齡截至招聘簡章發布之日;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計算,以招聘簡章發布當月1號為截止日期,不包括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
下列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人員;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人員;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其他不適合從事政法輔助工作的人員。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履歷評價,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均需參加測試。將通過電話、短信方式通知參加測試人員,請應聘人員保持手機暢通。
(三)綜合測試
1、初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形式,測評應聘人員的業務能力、知識結構等素質。
2、體檢
通過初試的人員,應聘法院、檢察院輔助工作崗位的,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應聘公安、交警輔助工作崗位的,體檢參照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公安廳聯合印發的《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文件要求及相關標準。其中體能測試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3、復試
采取適當形式,圍繞崗位匹配度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
(四)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濟南高新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檔案審查等適崗考察手續。適崗考察合格者辦理聘用手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約定試用期。
三、工作地點和薪酬待遇
擬聘用人員工作地點均在濟南高新區五大片區(中心區、高新東區、綜合保稅區、創新谷片區、臨空經濟區)。一經錄用,薪酬待遇參考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薪酬水平,交納“五險一金”。
四、其他事項
1、鑒于政法工作的特殊性,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信息和材料,發現弄虛作假者,在任一環節取消資格。
2、高新區有權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調整、取消或終止個別崗位的招聘工作,并對招聘享有最終解釋權。
3、此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授權任何機構進行培訓。除管委會官方網站發布的崗位需求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員,也不在濟南市以外地點安排招聘相關工作,請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五、聯系方式
未盡事宜,請電詢。
咨詢電話: 法 院:88871769
檢 察 院:83016306
公安分局:85089279
交警大隊:85082620
監督電話: 政 法 委:88871586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