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常州市新北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和充實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關于規范我省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蘇衛人〔2014〕10號)精神,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下屬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5日后出生),戶籍不限。取得相應中級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5月15日后出生);取得相應高級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1年5月15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學科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方可報考。留學歸國人員須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時間截止到2017年5月22日);報考須具備相關證書的崗位,須在2017年5月22日前取得相關證書。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報考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http://dw.czks.cn。
1.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時間
2017年5月15日9:00—2017年5月22日16:00。
2.繳費確認時間
2017年5月15日9:00—2017年5月23日16:00。
3.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4.資格初審通過后的信息不得進行更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單位資格初審,并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筆試費100元。
6.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筆試費的視為報名無效。上傳照片或網上繳費有困難的,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9-86617189,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市北直街35號)現場上傳照片和繳費。
7.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根據報名情況調整部分崗位的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簡章發布網站公告。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7年6月8日9︰00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有困難的,可撥打網報技術咨詢電話或直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
三、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各崗位考試專業詳見崗位簡介表)。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題型:均為客觀題。
3.筆試分值: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筆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共120分鐘。
5.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常州高新區網部門公告欄公布(http://cznd.changzhou.gov.cn/class/FDCFILKP),請報考人員自行登錄網站查詢。
(二)資格復審
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若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在常州高新區網部門公告欄公布(http://cznd.changzhou.gov.cn/class/FDCFILKP)。
(三)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的考生繳納100元面試費。
3.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如果該崗位沒有形成競爭,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
(四)綜合成績公布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
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常州高新區網部門公告欄公布(http://cznd.changzhou.gov.cn/class/FDCFILKP)。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選自理。因體檢出現缺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行為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要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政審)。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簡章公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監督。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選崗和聘用
(一)選崗
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的,參加公開選崗。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選所報崗位中明確的招聘單位,當場確定,不得變更。空缺崗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會同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報考人員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4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咨詢與監督
本次招聘全過程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85127371,85177992
網報技術咨詢電話:0519-86617189
監督電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9-85178961;新北區社會事業局監察審計室:0519-85127831。
八、本招聘簡章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7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下屬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常州市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