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川南幼兒師范學校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相關規定,經批準,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有編制專任教師。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內江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njpta.gov.cn/,下同]和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http://www.cnyz.edu.cn/,下同]等有關網站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四川省隆昌縣古湖街道辦人民中路6段368號 |
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和文化傳承與創新 |
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正式備案,以培養幼兒、小學教育師資為主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是四川重要的學前教育人才培養及培訓基地,是全國文明單位。
學校位于成渝經濟中心節點,川南城市群中心,成渝高速、自隆高速、隆納高速、成渝高鐵經過隆昌,交通便利,環境優美。學校占地400畝,建有教學樓、藝術樓、實訓樓、科技樓、圖書館、演藝中心、生活中心、學生公寓以及各專業功能室、各類教學及生活輔助用房,總面積達13.48萬平方米。開設有高中起點三年制大專學前教育、小學教育、語文教育、科學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老年服務與管理七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初中起點五年制大專學前教育、初等教育2個專業。
學校堅持立足川南,輻射西南,服務全國,面向世界。堅持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創新發展,培養現代幼兒教育需要的品德優良的多能一專適用人才,為廣大城市、鄉鎮培養合格的專科層次的幼兒、小學教師。按照“入主流,創一流”奮斗目標,努力在“十三五”末,把學校建成具有國內知名學前教育品牌的省級優質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應往屆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條件要求一覽表》)。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崗位、名額
《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考核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2017年5月15日止。
(二)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將填寫好的《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考核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電子文檔發郵箱lcysrss@126.com,報考信息表的文件名為招聘崗位名稱+姓名。
五、考生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5月16-17日,地點: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人事處,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及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在校生證明)、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我校發給考試通知書。
六、考試時間、內容及形式
考試時間為2017年5月18日上午9:00點,考試分為筆試、專業知識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30%+專業知識能力測試成績40%+綜合面試30%。
(一)開考比例
每一個崗位報考人數(以網上報名為準)與招聘名額之比不低于3:1,如達不到該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規定將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于5月16日在學校網站公告。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公共科目:專任教師筆試公共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四川省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大綱》為準,筆試公共科目成績占總成績的30%。
3、考試方式:由學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制定考試內容及試題并組織考試。
4、考試要求:完成時間為60分鐘,滿分100分。
5、考試時間及地點:見考試通知書。
(三)專業知識能力測試
1、測試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基本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2、測試方法和程序:專任教師以說課、微課等方式進行,評議組考官評定成績的加權平均成績為應聘者的專業知識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
(四)綜合面試
主要考查應聘考生應聘崗位所需綜合素質能力,以問答和特長展示方式進行。綜合面試結束后,考生應核對本人信息、成績,在《面試成績確認表》上簽名方可退場。
(五)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我校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七、體檢
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綜合面試成績相同,按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以專業知識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參加面試人員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再遞補。
八、政審及公示
體檢合格后,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進行政審,政審由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政審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
對政審合格的人員,在學校校園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資格。
九、聘用及待遇
經筆試、專業知識能力測試、綜合面試、體檢、政審及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學校組織人事處辦理聘用手續,待遇按省、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考試(核)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聘用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考核聘用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回避有關規定,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聘用工作要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聘用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832-5908716(川南幼專組織人事處)
陳老師:18990561056 張老師:15983294226
張老師:18980202185
監督電話: 0832-2024553(內江市教育局紀委)
0832-5908833(川南幼專紀委)
附件:
1、《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考核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要求一覽表》
川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