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健康宣傳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海南省健康宣傳教育中心是隸屬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省健康宣傳教育和衛生計生新聞宣傳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公開招聘文秘管理崗1名;黨務管理崗1名;健康教育與促進專技崗2名;信息員管理崗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年齡35周歲以下(計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次招聘崗位規定的相關條件;
(5)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崗位和相關條件
招聘崗位、人數、學歷、專業和其它條件如下:
注: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省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網站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招聘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2017年4月26日—5月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材料(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
(1)《海南省健康宣傳教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 份(可從網上打印填寫);
(2)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4)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下載打印);
(5)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6)社保繳費清單1份(須加蓋社保局印章)。
3.報名方式:通過郵寄、電子郵件或現場報名等形式,遞交至海南省健康宣傳教育中心綜合科。
(1)郵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墾路11號海南省健康宣傳教育中心綜合科;郵編:570226;聯系人:馮芝;聯系電話:0898-68914957;請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
(2)電子郵箱:hnjkxjzx@126.com;報名郵件主題請注明:招聘+報名專業+姓名。
(3)現場報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墾路11號海南省健康宣傳教育中心一樓綜合科。
4.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如聘用后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
相關解聘手續。未被聘用者材料不予退還。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包括聘用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考試前7個工作日內在省衛生計生委等網站公布。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一核發筆試《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滿分10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生成績在省衛生計生委等網站公布。
1、筆試:
(1)筆試時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范圍:以應聘崗位的專業知識為主,兼部分公共科目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
(3)筆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省衛生計生委等網站公布。
2、面試
(1)面試形式與內容:面試順序采取抽號方式,每個崗位準備5道專業知識考題、3道公共科目考題。每位考生抽2道專業知識考題、1道公共科目考題作答。
(2)面試時間與地點: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考官由本單位和邀請其他單位專家組成,評委人數為不少于5人,其中本系統評委不超過60%,邀請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五)考核及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根據對考核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的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擬聘用與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省衛生計生委等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省衛生計生委進行調查處理。
(七)聘用人員管理和待遇
對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聘用問題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管理和待遇按國家及海南省事業單位財政預算管理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省衛生計生委及省健康宣傳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海南省健康宣傳教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