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事業單位招聘839人公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182號)、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5〕31號)、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關于做好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曲靖市2017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及公告
(一)曲靖市2017年各級各類事業單位計劃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839人,其中:市屬事業單位77人、各縣(市、區)762人(麒麟區117人、沾益區88人、宣威市83人、馬龍縣60人、富源縣87人、陸良縣114人、師宗縣117人、羅平縣48人、會澤縣48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曲靖市2017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稱“招聘計劃表”)
(二)《曲靖市2017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及招聘計劃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nqjrs.cn)、曲靖黨建網(http://www.qjdj.gov.cn)(以下稱“規定網站”)和曲靖日報進行公告。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非曲靖市戶籍或生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在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戶籍或生源農村基層“四項服務”人員可以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單位除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試用期內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2017年畢業生除外)。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曲靖市2017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網絡報名時間:2017年4月17日0:00—4月21日24:00
(二)報考比例及年齡條件
1.招聘計劃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達到1:3 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1:3 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崗位和邊遠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4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職及其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及其以上職稱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2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別需要、具有副高職及其以上職稱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1967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報名程序
網上報名流程:登陸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過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網上報名管理系統→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確定報考崗位→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提交審核→網上交費→查看交費確認信息→網上打印準考證。
1.登錄報名系統
曲靖市2017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網址為: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錄時,使用姓名、身份證號和初始密碼(初始密碼為“000000”)作為登錄憑證。為確保信息安全,請首次登錄后及時修改密碼并牢記,以后登錄時使用姓名、身份證號和新密碼登錄。
系統通過姓名和身份證號對考生進行標識,考生登錄系統時,必須仔細核對姓名和身份證號的準確性。
2.錄入報名信息并提交審核
提交報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寫個人信息、確定報考崗位、上傳照片和提交審核四項操作:
(1)填寫個人信息,必須按要求的格式如實錄入或選擇。在填寫所學專業時須詳細寫明畢業證書上所載的專業名稱全稱。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全稱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有無連接詞,或多、少一個“學”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若招聘崗位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專業一致(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若招聘崗位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真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招聘資格;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核、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確定報考崗位,要準確錄入所報崗位的部門代碼和崗位代碼,并仔細查看確認信息,避免報錯崗位。
(3)照片必須按要求上傳,照片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場。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內的正面免冠頭像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約為160像素(高)×130像素(寬),頭部長度占照片長度的2/3左右,不著制式服裝或與背景顏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鏡的應配戴眼鏡,單一顏色背景,無邊框,人像清晰,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
(4)完成相應信息的錄入和上傳照片后才能提交審核。提交審核前,須仔細核對,確保各項信息真實、準確,特別注意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是否己按要求說明了自己的情況。只有審核通過后的報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均為無效信息。
網上報名信息系統對己通過審核及在人工審核期間的報名信息都不允許再修改;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可修改個人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在報名期間,每天凌晨4:00系統自動關斷進行數據備份和維護,5:00再次開通,在此時段內不可進行報名操作,其余時間均可報名。
3.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只對考生提交的個人信息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進行審核。報名資格主要審核“年齡要求”、“性別要求”、“學歷要求”、“學位要求”、“戶籍(生源)范圍”、“學歷性質”、“招聘專業”、“崗位類別”和崗位所需“其他條件”9個方面與考生提供的報名信息進行比對,確定是否匹配。
提交審核后,電腦將列出上述9項機審結果,每項審核結果有三種:通過、未通過和需人工審核。9項審核全通過的,則機審結果為通過,可進行交費;若有1個及以上項目未通過的,則機審結果為未通過;若沒有未通過項目,但有需人工審核的,由考生自主決定是否提交人工審核,若未提交人工審核,該報名信息為無效信息。
提交人工審核的,相關工作人員將在提交審核的下一個工作日進行人工審核,考生在提交審核后的第三天可登錄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如:4月17日提交人工審核的考生,可在4月19日查詢審核結果。
根據網上報名工作程序,在報名結束前2日內報名的考生,若機審未通過而提交人工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如:4月20日及以后提交人工審核的考生,在4月22日查詢審核結果,若審核未通過,則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要注意把握好報名時間。
4.網上交費。
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用為100元/人。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才能進行交費。交費使用網上交費,不設現場交費點。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網上交費時間:2017年4月17日0:00—4月23日24:00。
交費時,必須在報名系統中點擊“網上交費”進入“易寶支付”系統,選擇銀行卡進行支付。銀行卡需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報名系統支持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20余家銀行網上支付,也可使用非本人銀行卡支付。交費完成后,交費信息將立即回傳到報名系統中,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交費確認信息,若10分鐘后還未查到交費確認信息,可撥打易寶支付客服熱線查詢處理。
5.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報考人員可免交報名考試費:
(1)報考免筆試崗位的考生。
(2)辦理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含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及出具的證明。
(3)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憑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
(4)殘疾考生,憑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殘聯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業且生活困難的考生,憑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證明、報到證(登記證)、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生活困難證明。
辦理時限:符合免交報名考試費條件的考生,請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工作時間內,由本人或委托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的到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報考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的到相應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免交費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4月24日前將《曲靖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免除報名費用匯總表》報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
報名結束兩周內,對無人報考、不符合開考條件、縮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在規定網站公告。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所交報名考試費在考試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到考生交費賬戶。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而通過報名交費的,一律不予退費。
6.報名情況查詢
報名期間,報名系統提供截止前一天24:00各崗位的有效報名人數,考生可通過報名網站或進入報名系統進行查詢。報名結束后,各崗位報名情況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7.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由考生進入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時間為:5月27日至6月2日。無打印條件的,可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請求幫助打印。打印中遇到問題,請與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聯系,電話:0874-3383190、3383575。
五、筆試
(一)筆試類別
筆試試題類別分為5大類10小類,即: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中小學教師類、醫療衛生類(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每一類別都分別對應考《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每個科目滿分150分,總分為300分。
招聘崗位的專業設置、筆試試題類別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
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具有正高職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經市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免筆試進行招聘。但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報考本科及以下學歷崗位、具有正高職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報考非正高職的崗位均必須參加筆試。
筆試考務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負責。
(二)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6月3日。
上午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上午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曲靖市麒麟區城區學校,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考試時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如手機、電子手表、電子手環等)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筆試成績的公布及查詢
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待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知后在規定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錄規定網站或進入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僅限2017年度有效。
(四)筆試成績查分
考生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在符合查分情形下,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全客觀題原則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查分:
1.參加考試但無考試成績或考試成績為零分的人員。
2.參加考試但標記為缺考的人員。
3.參加考試未違紀但標記為違紀的人員。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申請查分。
六、筆試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5〕31號)規定,只對曲靖市戶籍或生源符合加分條件的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予以筆試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條件及加分分值
1.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
2.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計劃的高校畢業生,任職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選聘到全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任職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被評為州(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6分,被評為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不重復計分。
3.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4分。
4.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4分。
5.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6.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就讀高校前戶籍或生源在曲靖市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475個貧困村范圍內的彝、回、壯、布依、苗、水、瑤7種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在上述條款規定區域范圍之外,就讀高校前戶籍或生源為曲靖市農村戶籍的苗族、水族、瑤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8分;農村戶籍的彝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籍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5分。就讀高校前戶籍或生源為曲靖市7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外地戶口遷入曲靖市3年及以上(2014年4月17日及以前落戶)的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5分。
7.優秀運動員:就讀高校前為曲靖市戶籍或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讀期間,代表曲靖市參加云南省運動會青少年組比賽取得第1名,事業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云南省運動會青少年組單項第2名或集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第2名至第3名,筆試成績加10分;取得云南省運動會青少年組單項第3名或集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第4名至第6名,筆試成績加8分;取得云南省運動會青少年組單項第4名至第6名或集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第7名至第8名,筆試成績加5分;代表曲靖市參加云南省運動會青少年組比賽并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筆試成績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參加云南省運動會青少年組比賽并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筆試成績加10分。
加分人員同時符合上述幾項加分政策的,按其中最高一項予以加分,不重復加分。
(二)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
2017年應屆畢業生,學校還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到證(登記證)的,辦理政策性加分手續時,可先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等證明材料,并保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其相關證書原件。否則,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其報考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1.革命烈士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報到證(登記證)及戶口證明(須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報到證(登記證)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2.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及報到證(登記證)。
3.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聘用合同書》、《年度考核表》、《服務期滿人員考核登記表》或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及報到證(登記證)。
4.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聘用合同書》、《年度考核表》、《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或教師特設崗位服務證書及報到證(登記證)。
5.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志愿服務證(證書上須有縣級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及報到證(登記證)。
6.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登記證)、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縣級民族宗教事務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7.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及獎章、獎牌、證書及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報到證(登記證),并經曲靖市文化體育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三)辦理時限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于5月15日至5月19日,由本人或委托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的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報考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的到相應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逾期責任自負。市屬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填寫《曲靖市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筆試政策性加分情況匯總表》(附加分證明材料原件),于5月22日前報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2.政策性加分情況在規定網站公告。
七、學歷認定
(一)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取并在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習畢業的學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或“云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的學生,稱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二)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屬于國家認可學歷;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開具報到證(登記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不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三)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須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方可視為“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四)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省(市、區)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的規定,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云南省留學人員學歷認證機構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五)根據2008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持黨校學歷的人員可報考“學歷性質要求”為“不限”的崗位。
(六)學歷認定的程序: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查驗并打印;查驗不到學歷信息的考生,必須提交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驗不到學歷信息、又不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不符合學歷資格條件。
八、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進入體檢、考察或面試程序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考工作主管機關須對擬體檢、考察或面試人員的相關報考資格及學歷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一)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
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的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24日至7月25日,地點在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麒麟北路18號);報考縣(市、區)的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24日至7月28日,具體時間、地點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并通知。
(二)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或登記證(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準考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在職人員報考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由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含工作起止年限),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有效勞動合同和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種社會保險參保憑證。
2.已婚人員須提供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
3.尚未還清助學貸款被畢業學校暫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登記證(報到證)的考生,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登記證(報到證)的復印件。
(三)資格復審的管理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時間和環節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計劃表所列條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錄(聘)用資格。
1.資格復審實行分級管理。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的由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實施,報考各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實施。
2. 資格復審時,由考生本人持相關證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考生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相符的,視為填報虛假信息,取消該考生資格復審資格;故意擾亂工作秩序,或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3.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資格復審前三天,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的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報考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的到相應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既不提交《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4. 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1)凡筆試科目有缺考的,筆試成績視為無效成績,不得進行資格復審。
(2)免筆試崗位的報名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3)需要面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人數與擬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相同,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還相同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一并進入面試程序。
(4)不需要面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相同,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還相同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超過招聘計劃人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以再次筆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作為確定進入后續招聘程序的依據。
5.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或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成績并列的按本公告第八條第(三)項第4點第(3)或第(4)款的辦法確定。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崗位和邊遠鄉(鎮)事業單位崗位需調整面試比例或等額面試的,報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后方可進行。
6.若一次遞補無符合條件人員或無人遞補的須按比例縮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資格復審結束后,遞補和進入后續招聘程序人員情況及崗位變動情況在規定網站公告。
九、面試
(一)需要面試的,市屬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指導性意見》(曲人社〔2013〕56號)的規定制定面試方案,于5月19日前報經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批準后在規定網站上公告并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嚴格按照1:2的比例進行,實行全程錄音、錄像。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控制線為70分,未達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控制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二)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須向面試組織者提交《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由于考生自愿(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員空缺的崗位,須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若需調整面試比例或等額面試或要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進行面試的崗位,報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后方可進行。由面試組織者在規定網站公告崗位變動情況,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情況說明。
(三)面試期間,面試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面試時間、地點詳見規定網站公布的面試方案或面試通知。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須在規定網站公布。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詳見面試方案。
十、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面試合格的人員按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并在規定網站公告。若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則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優先,《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相同則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還相同則再次組織面試,以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免筆試的崗位,若出現面試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再次組織該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人員面試,以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一)體檢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孕產婦在孕產期可以申請延期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結果須附胸片及結論。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情況和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進行政審和全面考察,提交有兩人以上考察組成員簽字認可的書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由主管部門在規定網站公告崗位變動情況,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情況說明。
十一、公示和錄(聘)用
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后在規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聘)用的,按照管理權限由市屬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錄(聘)用意見報曲靖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或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錄(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被錄(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被錄(聘)用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調動程序辦理完人事關系轉移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辦理調動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符合錄(聘)用條件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在規定網站上公告崗位變動情況,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情況說明。
十二、紀律和監督
曲靖市紀檢監察部門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負責調查處理,接受社會監督。
(一)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實行“零容忍”,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格招聘考試的試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從嚴處罰。
(四)新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上級機關不得調動或借用(公開遴選除外)。
(五)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的,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視情況責令糾正或宣布招聘結果無效。對違反招聘紀律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附:曲靖市2017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聯系電話及辦公地點:
1.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8967943,地點:麒麟區麒麟北路18號(麒麟花園北,沃爾瑪超市對面);
2.麒麟區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3147876,地點:麒麟區寥廓南路86號(龍潭公園旁);
3.宣威市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6189648,地點:宣威市建設東街278號;
4.會澤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5688819,地點:會澤縣瑞豐與文筆路交叉口西行100米(國稅局、衛計委斜對面);
5.富源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4622760,地點:富源縣文化路125號(富源縣職中五樓);
6.陸良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6939531,地點:陸良縣西華路延長線縣人社局新大樓三樓;
7.師宗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5768113,地點:師宗縣通源大街延長線榮海新區(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四樓);
8.羅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0874-8226236,地點:羅平縣文筆路67號;
9.沾益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3161149,地點:沾益區龍華東路78號(沾益區政府院內);
10.馬龍縣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874-6032632,地點:馬龍縣龍泉新區錦新路(馬龍縣三中旁)。
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