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博樂市招聘公安警務人員200人公告
經博樂市黨委、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擬在內地公開招聘200名公安警務人員。招聘對象及工資待遇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公安警官類院校及各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自愿從事公安警務工作,服從指揮、聽從命令,且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男性,年齡在18周歲至30歲;
4、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放寬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不低于170cm;
6、符合公安機關政審有關規定。
二、報名時間
2017年4月5日開始
二、報名地點
甘肅省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
咨詢電話:0932--8866642
三、招聘方式
考生在當地報名處報名,由博樂市招聘小組工作人員統一帶回至博樂市參加招聘警務人員的考試(考試項目為:體能測試、筆試、體檢),考試合格后享受警務人員待遇。
四、工資待遇與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務人員參照博樂市新招聘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標準確定工資福利待遇,例:新聘用大專學歷警務人員工資每月應發工資3951元、五險一金1252.86元、維穩補貼1000元、伙食補貼500元、超時補貼480元,共計7183.86元。扣除社保后,實際發放為4668.75元。一律實行聘用制,實行動態管理。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由人社局或公安局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不再續聘的解除聘用關系。
(二)聘期內,新招聘的警務人員參照博樂市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年度考核辦法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參照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調整職級工資,考核有一年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約定解除聘用關系。
(三)聘用單位依法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年終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年底一次性獎金(績效考核獎金、精神文明獎金、綜合治理獎金、采暖費、十三個月獎金)
警務人員工作滿一年,解決博樂市戶籍并按有關規定享受博樂市市民待遇及帶薪休假、婚假、生育護理假和探親假;配發制式服裝及警用裝備。
為做好招聘工作,將組織博樂市紀檢、公安及人社部門的相關人員前往內地開展招聘工作。
聯系電話:0909-2239057 18999772776
附件:報名表
博樂市人社局 博樂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