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聊城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聊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聊人字〔2007〕42號)等規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17年聊城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2017屆西藏生源(高考時戶籍為西藏,下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屆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西藏籍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大學生士兵退役后3年內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7年4月14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4日 9:00-4月17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4月14日11:00-4月18日16:00
報名網址:www.lcks.com.cn(聊城人事考試網)
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規范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上傳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個別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要在備注欄中注明。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4月14日11:00-4月18日16:00
《2017年聊城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發布后和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接聽咨詢電話和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招聘單位在報名人員信息提交2小時后進行初審,48小時內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由于報名信息涉及個人隱私,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無法直接獲得報名人員聯系方式,請應聘人員務必及時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疑問請主動聯系招聘單位。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4月14日11:00- 4月19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聊城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14:30登錄該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四)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及附件,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要嚴格把握公開招聘政策,認真審核應聘人員報名信息,確保審核公正、公平,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5月13日
上午 9:00-11:30 綜合類
下午 14:00-16:30 衛生類、教育類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市情市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選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因取消資格或自動放棄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在聊城人事考試網和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另行通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試人員達不到招聘規定比例的崗位,面試時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
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考察人員名單,在聊城人事考試網(www.lcks.com.cn)和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www.sdlc.lm.gov.cn)上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安排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時,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組,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在聊城人事考試網(www.lcks.com.cn)和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www.sdlc.lm.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崗位資格條件、資格審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關事宜,請直接咨詢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請在附件1《2017年聊城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中查詢。
報名網站技術問題咨詢電話:
市人事考試中心 0635-2188036
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 0635-8262251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35-8288776
附件:
中共聊城市委組織部 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