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怒江州事業單位招聘379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7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怒江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考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怒政辦發〔2008〕49號)文件規定和全州各級事業單位編制空缺情況,經州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2017年全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379人。其中:州直60人,瀘水市90人,蘭坪縣57人,福貢縣75人,貢山縣97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7年怒江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計劃職位表》。具體招聘信息請登陸怒江黨建網(http://www.njzdj.cn)怒江大峽谷網(http://www.nujiang.cn)、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jzrsj.gov.cn)查詢或查閱4月5日出版的《怒江報》。
三、報考對象和條件
1、報考對象
(1)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往屆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
(2)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崗位所需具體條件以附件1要求為準。
(3)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身份要求: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4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2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2、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報考人員的年齡應在16至35歲:即出生日期在1981年4月11日至2001年4月10日之間(計算到日)。2017年畢業的非在職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和定向招聘三項目人員年齡在16至40歲:即出生日期在1976年4月11日至2001年4月10日之間(計算到日)。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戶籍要求:要求本州戶籍的崗位,是指必須具有怒江州戶籍滿兩周年以上(2015年4月以前落戶,計算到月)。在怒江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州外戶籍(2016年以前招聘到我州,計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在本次招聘中視同本州戶籍。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的學生、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而自行離職的公務員、現役軍人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2015年至2017年內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曾被認定在2013年以來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曾被認定為2016年以來參加怒江州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且已被錄聘用,但未到崗工作的人員、已參加2017年怒江州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計劃且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2017年4月11日以后辦理辭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符合本次考試的報名條件。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符合本次考試的報名條件。
四、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本次考試全部采用網絡報名、計算機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網絡繳費的方式進行。
1、考試費用: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交納100元報名費,進入面試的考生需交納50元面試考務費。
2、報名時間:2017年4月11日9:00至2017年4月17日18:00
3、網絡繳費時間:2017年4月12日9:00至2017年4月19日24:00
4、報名網站: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5、網絡報名的流程為:閱讀公告及相關信息――登陸云南考試網——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身份證和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
6、報名注意事項:
(1)2017年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因貸款尚未還清,暫未領取到畢業證書的,資格復審時可持所在院校開具的學歷證明參加資格復審。但在面試前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2)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在全州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中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3)報名時請考生提供詳實信息,特別是所學專業一欄,必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如實填報。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將進行資格復審,如報名信息與本人所持證件信息不相符者,視為考生提供虛假信息,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并按違紀行為處理。學士學位證書上的專業與畢業證上的專業不相對應的,以畢業證上標注的專業為準。
(4)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國民教育學歷的人員須在2017年4月1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方可報考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5)報考怒江州文體廣電和新聞出版局電視臺電視節目制作崗位和廣播影視民族語譯制管理中心崗位的考生,需在報名前分別進行節目制作專業和傈僳語專業測試,測試合格后方可報名。資格復審時需提交測試合格證明,不能提交測試合格證明的,視為復審不合格。測試時間地點請與王老師聯系,聯系電話:13988683884
7、報考類別和考試分類: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屬于職位競爭性考試,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E類下分六個小類: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
請各位考生報名時詳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職位計劃表,關注所報崗位類別劃分,做好備考。
8、報名資格審核:網絡報名資格審核方式為計算機審核和人工審核相結合。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避免造成延誤審核。報名與考試時所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考生自行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通過資格審核后將不再進行信息修改。如考生填報信息與本人所持證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4月11日12:00—2017年4月18日18:00。
自2017年4月11日12:00進行的第一次審核開始,約每24個小時返回審核結果。
報名結束后系統將自動關閉,故4月17日報名的考生,若資格審核不通過,將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9、相關指標解釋:
(1)招聘計劃中“考生身份要求”中的 “2017年畢業生”是指應屆畢業生、“2015年以來畢業生”是指近三年來畢業生。
(2)招聘計劃共設三組崗位專業需求,每組包含“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具體專業”三項內容,考生根據崗位所需專業,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正確選擇報考崗位。專業指導目錄使用《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詳見附件2)。
(3)“普通招生計劃”指:按照普通招生計劃錄取,并通過全日制學習的高(中)等院校學生。即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證》的學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畢業生簡稱普通高校畢業生,最典型的特征是畢業證上注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字樣,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學、初中)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中等教育(中專、高中)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招生計劃畢業生。
(4)備注欄中“本單位服務年限”指聘用后在該單位的服務年限,服務期未滿的不得提出調動申請。
(5)報考人員身份要求為:歷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務基層“三個項目”(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崗位屬于定向招聘崗位,年齡放寬到40歲,非“三個項目”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
五、報考比例
1、每個崗位的報名并繳費成功人數與招聘數原則上不低于3:1。學歷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崗位的1:1可以開考,但若在“其他招考條件要求”欄設置了條件的崗位,必須達到3:1方可開考;學歷要求專科的衛生臨床類崗位2:1可以開考;學歷要求專科的特設較少民族崗位2:1可以開考;定向招聘崗位1:1可以開考;其它崗位必須達到3:1方可開考。
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根據繳費人數相應地裁減招聘計劃數,裁減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并退還報考人員報名費。
3、因考生個人原因屆時未能參加筆試的,一律不予退報名費。
六、考試
1、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筆試總分300分。
2、筆試時間:6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3、筆試范圍:筆試科目不指定專業教材。
重要提示: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4、準考證打印:于2017年5月31日9:00至考試前考生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
5、筆試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藍色或黑色鋼筆、2B鉛筆、橡皮擦、削筆刀。
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擦。
6、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45天內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
7、筆試有關加分政策
(1) 根據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怒江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考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怒政辦發〔2008〕49號)文件要求,我州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仍然延用民族加分政策,對主體民族傈僳族和三個人口較少民族獨龍族、怒族、普米族給予筆試成績加10分。
(2)對報考衛生技術崗位的人員,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給予筆試成績加10分。
(3)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
(4)對從2003年開始在我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5)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6)對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4分。
(7)對我州服務期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筆試成績加4分。
(8)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同時符合上述幾種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考生在報名時若不正確選填加分項,導致有加分條件卻不能正常加分的,將不予調整,后果自負。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屆時如確認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3年內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禁考的處罰。
8、筆試試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提供。
七、資格復審及面試
1、資格復審
考生個人信息的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一步核對的過程,主要是對報考人員報名填報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實性進行核對。經核對信息不一致的報考人員,取消面試資格。若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3年內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禁考的處罰。
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持原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筆試加分依據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必須在資格復審開始2日內,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書》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否則視為擾亂考試秩序,3年內禁止參加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
由于面試棄權致使部分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可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后由于復審不合格,而導致部分崗位出現不足面試比例的,還可根據筆試成績安排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資格復審結束后2天內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本次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為領取面試通知單當天。
2、面試
面試相關程序如下: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面試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平均分和崗位情況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數比例不足2:1,又無遞補人員的可等額進行面試。
(2)確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面試滿分為100分,2017年全州統一劃定60分為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則無論其筆試成績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核。
(3)面試辦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兩種方式進行。面試試題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上級考試部門組織,面試時間全州統一。
(4)面試測評人員組成:
面試測評人員由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具有結構化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中抽調組成,并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5)成績合成: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發〔2009〕188號)文件規定,我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筆試與面試成績的分值為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成績具體換算公式為:Z=(a/3×50%)+(c/1×50%),Z為合成總成績;a為筆試總分(含加分);c為面試測評成績。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果保留兩位小數的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勝出。
八、聘用程序
1、面試結束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布考生合成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按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體檢工作由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有協議的醫院承擔,醫院必須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不合格者,招聘單位不得聘用,按筆試面試合成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3、考核考察:按有關規定由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考核考察,對考核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額,按筆試面試合成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4、公示: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加分)、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合成成績、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在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不受理后續的舉報。為保護考生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匿名舉報不予受理。
5、聘用: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擬聘用人員填寫《云南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審批表》。審批后由各級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分別到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
九、紀律
考試工作中,各招聘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的規定,切實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虛作假的,必須嚴肅查處。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被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監督
怒江州各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的干部監督機構對我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附件1:《2017年怒江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計劃職位表》
附件2:《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
聯系電話: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6—3628669
監督電話:
怒江州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0886—3032185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