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白云區事業單位招聘110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4-06 14:53:53
廣州市白云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白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白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0名。詳見《廣州市白云區2017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長期在白云區工作。
3、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身體健康。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7、近3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造假等行為的,不受理報考。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例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二)報考資格
1、社會人員報考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1982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內(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內(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
(2)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須同時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詳見附件2);擬聘用人員需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辦理人才引進及完成相關手續后,方可聘用。
2、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廣州市生源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非廣州市生源的,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3)不同學歷層次的應屆畢業生年齡要求與社會人員的年齡要求相同。
(4)應屆畢業生報考,須提供學校證明,并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至2017年3月31日。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5、其他具體條件和要求詳見《廣州市白云區2017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3日上午9:00 時至5月7日下午17:00時,報考者登錄中國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的方法進行報名,本次報名不收取費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未審核同意的可改報其他職位,系統審核同意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考成功的考生,自5月11日上午9:00時開始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2、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在職人員須在報名表備注欄中注明檔案所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
(2)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提交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可申請報考。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資料外,提供的課程成績單學習課程應當與報考職位一致。
(4)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經過延長報名后,管理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專業技術崗位,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調減崗位,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科目考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3)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 分,筆試成績按 60%計入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于筆試后10個工作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上查詢。
(5)注意事項:考生當日需持準考證、身份證入場,考試開始后30分鐘不得入場,并取消考試資格。
2、面試
(1)確定擬面試對象。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面試對象(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可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
(2)面試資格復查。對擬面試對象集中進行面試前報考資格復查,確認是否具備報考條件。參加資格復查人員,攜帶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資格審核提交材料目錄(應屆生)》(見附件4)或《資格審核提交材料目錄(社會人員)》(見附件5)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核提交材料目錄》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復印件按照目錄順序裝訂,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報考資格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核者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面試成績當場書面通知報考者(面試滿分為100 分,合格分為60分)。
3、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三)體檢和考察
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出現總成績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職位確定體檢對象的,先按《職位表》優先條件排名先后;如條件仍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用人單位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歷情況、計劃生育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也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提出意見。
被聘用的人員如果是廣州市農業戶口,需轉成廣州市居民戶口方可辦理聘用。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合格正式聘用前,涉及專業技術崗位的,須取得招聘職位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資格,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予以確定崗位等級,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員等級高于應聘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用。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定,申請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確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后,方可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
(三)對通過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受聘時還應提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能力要求等方面證明材料。
(四)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自負。
(五)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議。
(六)招聘過程中如遇到部分單位實施機構改革發生的招聘職位變更,由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由廣州市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35912639。(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節假日除外);舉報或投訴電話:35912666。
附件:
廣州市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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