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城口縣教育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充實教師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口縣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口縣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城口縣2017年第一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6.在國內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學信網”認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認證;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的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能報考。
(三)學歷(學位)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有關事項
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必須在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即2017年4月25日)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屬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
(四)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即2017年4月25日;“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86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1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五)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參照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以及重慶市人力社保局207年上半年發布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審核報考專業。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考生對照本《簡章》和《一覽表》的報考條件要求,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不得同時報考2個及以上的招聘崗位。
報名時,考生本人須在《城口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3)的“報名資格審查承諾”上簽字,實行誠信報考;若考生以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方式騙取報考資格,或報考后在考核測試及以后環節故意放棄聘用,以及具有其他經認定為違規違紀報考行為的,一經發現并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城口縣機關事業單位。
1.報名方式。實行考生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網絡等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4月26日—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城口縣葛城街道北大街45號5樓),咨詢電話:023-59225936。
4.報名資料。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所需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經本人填寫完整的《報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報名所需的其他資料和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特別提示的是: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但必須提供所在院校及其教務部門加蓋鮮章的在校學科成績表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籍證明原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城口縣以外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或服務一年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均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附件4)。
如需委托他人報名,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核
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考生報名資格現場集中審核,實行報名資格審查責任到人,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報名資格驗證人員、審核人員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后,在相關驗證材料上簽字確認,并在《報名表》上注明審核結果和簽名。
報名資格現場集中審核入圍人選確定后的各個環節出現公招空缺,一律不遞補。
(三)開考比例
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2。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的本次招聘。對未達開考比例的特殊崗位和急需緊缺崗位,經報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按規定繳納考務費。繳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在報名處憑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如需委托它人領取準考證,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試考核
(一)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分值為100分。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考試大綱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2月發布的為準。
(二)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按招聘職位1:2的比例,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人員的最低分,方可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者,取消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專業能力測試(面試)內容:主要測評考生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和情緒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應聘者的適崗能力等。報考城口中學校高中教師的面試內容以人民出版社現行發行的高中一年級必修教材為依據;報考城口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面試內容以重教版培智教材三年級為依據。
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方式:采取現場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準備時間為40分鐘,現場講課時間為20分鐘(其中講課15分鐘,回答提問5分鐘)。面試講課內容在考生面試準備開始時現場隨機抽簽確定。面試時,考生須使用普通話。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對考官評定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面試考官應在評分表上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由考官組寫出書面報考,并報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因各種原因導致僅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對因降低開考比例未形成競爭的招聘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類型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確定為進入體檢環節人選。專業能力測試(面試)工作嚴格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筆試、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準考證》。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本次公開招聘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等相關事宜在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hengkou.cqhrss.gov.cn)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學位)、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筆試成績高者確定;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
體檢由城口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須在接到體檢合格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的大學生個人檔案提交到城口縣教委;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城口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并提交大學生個人檔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公示
考試相關事宜,均在重慶市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hengkou.cqhrss.gov.cn)發布,屆時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能準時到達規定地點參加此次公招相應事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請考生時時關注相關網站的公示(公告)信息。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按規定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招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經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2017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的,不予聘用;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在2017年7月30日前未獲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認證,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至少工作滿3年,在所在區縣教育系統服務5周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將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城口縣教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城口縣人力社保局:023-59225936;城口縣教委:023-59223728
附件:
1.城口縣2017年第一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