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縉云縣衛生系統招聘123人公告
來源:縉云縣委縣政府
2017-04-10 16:28:47
2017年縉云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醫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縣衛生系統計劃公開招聘123名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具體的招考單位、對象、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可登陸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詢(文中“網上”就指該網站)。
二、 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通過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7年4月8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同類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第三十條規定中需回避情形的崗位。
2017年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醫學,有良好職業道德與責任心;
3、具有國家承認醫學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4月8日至1999年4月8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辦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招聘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7年4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地點:縉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三樓316會議室(大橋北路290號)。報名全部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017年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執業資格證書或2016年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執業資格證書或2016年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報名時還須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并填寫《2017年縉云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也可自行到網上下載附件3填寫),考務費40元/門(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明,經審核后免除考務費用)。確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報考材料外,還須攜帶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核及繳費確認
工作人員對填寫了報名表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內容包括身份、年齡、學歷、專業、戶籍、任職資格等。報考人員經審核合格后,繳費登記確認。
3、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帶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 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濱南路90號,原農業局辦公樓)領取人事部門統一印制的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一門,滿分為100分。筆試范圍為醫學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醫學綜合基礎知識為共答題,涵蓋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學科各專業有關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專業知識部分占筆試成績的40%。筆試不指定參考復習用書。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以實際參加同類筆試科目考試的人數為基準,按照淘汰20%的人數比例,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崗位計劃數3-9名的按1:2確定,招聘崗位計劃數10名及以上的按1:1.5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和最低合格分數線。
面試形式:臨床醫生(縣級醫療單位)、急診科醫生、院前急救醫生、看守所醫務室崗位采取實踐技能操作考核形式,在規定的實踐技能操作考核項目表中的基本技能操作、體格檢查和其它技能操作兩大類中各抽取1個進行(詳見附件2),其它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入圍面試人員請于面試前3天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棄權。對面試人員缺額,可在面試前1天,從未進入面試的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工作由縣衛計局和縣人力社保局共同組織進行。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根據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體檢、考察對象名單在網上公布。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如放棄體檢,視作體檢不合格。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應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崗位從業所需的執(職)業資格,否則直接解聘。
被聘用到各級醫療機構工作的,在該單位服務期不少于5周年,其中被聘用到鄉鎮衛生院(不包括中心鎮)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聘用后除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以外,在本縣鄉鎮衛生院服務期不少于5周年的,按相關政策給予學費代償補助。
聘用期間,檔案等由縣人才管理服務處實行人事代理。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對于招聘計劃數在10名及以上的崗位,當繳費確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的1.5倍時,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于招聘計劃數在3-9名的,當繳費確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的2倍時,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于招聘計劃數不足3名的崗位,當繳費確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時,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數的核減或取消將在網上予以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憑發票退還考務費;
3、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4、考試違紀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定處理;
5、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教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6、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本公告由縉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縉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教科
(聯系電話:3134813)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系電話:3127520)
舉報受理單位:縉云縣紀委派駐衛計局紀檢組
舉報投訴電話:302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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縉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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