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夏事業單位招聘3433人公告
來源:寧夏人事考試網
2017-04-12 08:47:43
寧夏回族自治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全區各級各類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規定,現就寧夏回族自治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專業匹配、人崗相適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433名,其中,中小學教師438名,醫療衛生系統1170名,其他事業單位1825名,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2017年全區特崗教師招聘公告另行發布。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籍(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或符合不受寧夏及區內相關市、縣(區)常住戶籍限制條件的人員(見附件2);
4.年齡35歲以下(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40歲以下(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特殊崗位除外;
5.身體健康;
6.報考免筆試崗位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必須是普通高等院校畢業;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當符合《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年齡、學歷、學位等相關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理期間的人員;
5.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員;
6.已招聘,并在三年聘期內的特崗教師;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寧夏定向培養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在讀學歷、學位證的不能報考;
8.現役軍人;
9.自本人報名之日后辭職、辭退、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10.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1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報名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nxpta.gov.cn),點擊首頁“網上報名”后,選擇“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報名系統。
(二)報名時間。報考者于2017年4月17日8:30至4月21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報考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三)報名程序。
1.用戶注冊。用戶注冊是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必備的環節,只有注冊成功后才能進行網上報名。注冊前請務必認真閱讀《網上報名協議》和《注冊須知》,姓名和身份證號須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并核對無誤,注冊時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2.上傳照片。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完成后,須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請在寧夏人事考試網首頁“下載中心”中下載,解壓后請認真閱讀readme.doc文件。
3.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報考者應按照要求完整、真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否則系統將無法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招聘單位無法進行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招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招聘者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信息,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記入考生個人誠信記錄。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核單位應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報考者在提交完整報名信息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考生視為放棄;已通過資格初審但尚未辦理繳費手續的,可以報請原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重置審核狀態后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師范類考生,可以兼報“特崗教師”招聘,使用同一試卷,要求報考的崗位考試科目必須是同學段(級別)、同學科。
5.網上繳費。參加筆試崗位的報考者初審合格后,最遲應于2017年4月23日18: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免筆試崗位的報考者不繳報考費。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持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辦理程序見附件2)。石嘴山市、吳忠市、固原市、中衛市考生按照屬地原則于4月21日18:00前到所在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區直部門、銀川市考生到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銀川市興慶區上海東路40號,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一樓西面服務大廳)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到現場辦理有困難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代辦,逾期不再辦理。
6.結果確認。參加筆試崗位的應聘者辦理了繳費手續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免筆試崗位的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通過減免報考費申請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報名結果被正式確認后,不允許再調整報考崗位。2017年4月23日18:00前未繳費的報考者,視作放棄報考。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報名結果被確認的應聘者,筆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筆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7.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開考比例達不到3:1(同一崗位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的崗位,屬于急需緊缺的,市、縣(區)的由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意見,報所在地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區直的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取消招聘崗位有關事項,經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在報名網站(“寧夏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沒有改報的,報考費由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退還本人。對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參加筆試。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與內容。基于事業單位不同崗位對人才的能力素質有不同要求,事業單位筆試科目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筆試科目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分值各150分,總分值300分;中小學教師類(D類)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分值為300分。
1.綜合管理類(A類)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應試人員從事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管理角色意識、分析判斷能力、計劃與控制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2.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運用、數量分析、判斷推理、綜合分析等;《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調查研究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3.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綜合分析等;《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數據加工能力、文字表達能力。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考生攜帶以備使用。
4.中小學教師類(D類)
包括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類,考試內容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
5.醫療衛生類(E類)
劃分為中醫臨床、西醫臨床(含口腔、醫學檢驗、康復)、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含醫學影像)、公共衛生管理(含衛生檢驗)六個類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分析、策略選擇等;《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綜合運用醫療衛生相關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試人員應根據報考崗位選做相應類別的試題。
(二)筆試時間地點。2017年6月3日,同時在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固原市和中衛市進行。
1.報考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療衛生類(E類)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上午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2.報考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特崗教師招聘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特崗教師”招聘筆試統一進行(使用同一試卷、在同一時間筆試)。
3.具體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三)報考免筆試崗位的應聘者,一般通過資格復審后直接進入面試。
(四)筆試成績的計算。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療衛生類(D類)筆試成績為《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成績之和;中小學教師類(D類)筆試成績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滿分300分)考試成績。
(五)筆試加分。
1.回族考生加5分;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同一報考者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
(六)筆試最低分數線劃定。筆試結束后,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分數線,并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所招聘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招聘單位另有要求的除外)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分數線者不得參加面試。對生源少或者專業性強的崗位和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項目”服務人員、退役士官士兵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和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向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備案后,可按達到筆試最低分數線以上人員的實際人數直接進入面試。
(七)筆試成績將于6月下旬公布,報考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八)提前面試(先面試后筆試)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筆試前兩周內組織,并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六、資格復審
(一)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面試前復審。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的相關資格證件和證明材料,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其公共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五)資格復審后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填寫《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留存一份。面試人員資格復審結果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備案。
七、面試
(一)區直招聘單位面試由其主管部門組織招聘單位實施,五個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集中組織實施本市及所屬縣(市、區)招聘單位面試工作。面試方案須提前兩周報經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面試組織實施部門需提前一周,通過在公共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并采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先行面試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同時兼報特崗教師的,不再參加特崗教師招聘。
對報考人數較多、專業性強的免筆試崗位,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可研究決定采取筆試等方式進行加試,進一步確定面試人員范圍。
(二)面試的方式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和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實際和崗位的需要,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及實際操作等方式或兩種以上方式相結合的形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面試評委不得少于7人,從自治區評委(專家)庫中按專業分類抽取,抽取困難的可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協調抽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面試,專業評委不得少于70%。
(三)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面試專業題分值不低于70%。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
八、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一)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3)×50%+面試成績×50%。
(二)根據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九、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三)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六)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可取消招聘資格。
(四)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以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名義,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示5個工作日,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在其公共網站上同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意見,并填寫《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審批花名冊》《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和《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計表》,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招聘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取消招聘資格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二)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凡面向“三項目”人員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條件中要求五年服務期限的,須與用人單位、同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簽訂為期五年的服務合同,服務期內不能調動和參加遴選。不簽訂服務合同的,不予聘用,服務合同存入個人檔案。
十二、相關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若有變動和調整,以報名網站公開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補充公告為準。
(二)為了幫助應聘者深入了解本次招聘的有關政策,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起草了《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附件2),內容包括本次公開招聘的具體政策、注意事項等,請應聘者認真閱讀。
(三)對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崗位實行全年招聘。本次公開招聘結束后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崗位空缺的,招聘計劃依然有效,招聘單位及其招聘主管部門可繼續實施招聘。
(四)對應聘者在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惡意報考等行為,以及考前無故放棄(不參加)面試、招聘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故不報到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記入個人誠信記錄。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寧夏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951-12333(區內直接撥打12333)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63,5099164
舉報電話:0951-5099016,5099118,5099323
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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