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柳州事業單位招聘1345人公告
為了適應我市各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2017年度設區市以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15號)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7年6月3日(星期六)開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的考試。本次考試是全國統一報名、考試,為確保這次考試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報考崗位一致的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對報考縣城鄉鎮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司機、廚師等工勤技能崗位的報考人員,學歷(年齡)可適當放寬。具體條件以《柳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表》(下稱《崗位表》)為準。
大專及大專以下學歷和非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全日制)的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或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含中級);2.常住戶口為柳州市(含五縣,下同);3.屬于柳州市給予適當照顧的(夫妻兩地分居、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隨軍家屬就業)報考人員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應屆畢業生(未就業的2016、2017年畢業生)且生源地是柳州市的報考人員。
屬于柳州市給予適當照顧的報考人員,在填寫報名信息的“常駐戶口所在地(省、市、縣)”欄時,請根據不同照顧類型對應填寫配偶戶籍、父母戶籍、配偶駐地。
(七)其他。
1.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2.2017年安排一些崗位定向招聘在廣西服務期滿(以各項目規定的服務期為準)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我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黨建組織員”等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通過定向公開招聘渠道獲聘的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3年。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辭退或辭聘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使用“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身份報名,并已經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的崗位。
(7)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學歷、戶籍、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如:18周歲至35周歲,即1981年7月31日(含本日)至1999年7月30日(含本日)之間出生,其他依此類推。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學歷學位,均須有對應關系,如崗位要求“專業要求:會計學專業;學歷要求:本科以上;學位要求:學士以上,其他要求:全日制本科”,那么報考人員的學士學位也必須是因全日制學習了會計學,并獲得了會計學對應的全日制管理學學士學位才符合條件,如果報考人員會計學專業未獲全日制學位,另外修讀其他專業而獲得學位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評審認定暫行辦法》(桂職辦〔2000〕49號)的規定,使用外地取得的職稱聘用到柳州市的,須符合廣西專業技術資格重新確認條件,不符合條件的不能報名。
二、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填表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EdIdG)進入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注冊并報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特別注意是否有年齡、職稱要求,是否有工作經歷要求,是否有戶籍限制,是否有黨員要求等),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提交報考申請時間:2017年4月16日9:00時-4月21日17:00時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4月17日9:00時-4月22日17:00時(在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資格審查單位將提出審查意見)。在2017年4月16日9:00至4月21日17:00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改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少于1:3。對招聘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2017年4月24日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能開考。確實不能開考的崗位,由招聘單位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2017年4月27日8:00-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未及時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報考人員,考試費退還回原繳費卡。
原則上,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1:2方可申請開考,以下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按實際繳費人數開考:
(1)融安縣、融水縣、三江縣(含下轄鄉鎮)事業單位,柳城縣、鹿寨縣下轄鄉鎮(不含縣城所在地鄉鎮)事業單位招聘的崗位;(2)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因報名人數不足開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崗位,2017年仍出現不足比例情況的崗位;(3)招聘研究生學歷的崗位、招聘專業技術十級和十級以上的崗位;(4)招聘崗位為該行業、地區急需緊缺的崗位。
3.專業相同舉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不完全一致的,報考人員所學核心課程與崗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有80%以上一致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此項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舉證須先與審核單位取得聯系,經審核單位同意后,填寫《專業核心課程相同舉證審批表》,附本人在校學習期間所學專業課程目錄(須有學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學校與崗位要求相同專業的課程目錄(須有該校公章),直接送達或傳真給審核單位。
(二)繳納考試費時間
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報考人員,按規定應繳納考試費100元。若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4月17日9:00時-4月23日17:00時
(三)下載報名表和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并且已繳考試費的報考人員,系統會生成報名表和準考證電子文件,請及時下載(按系統提示)該電子文件并妥善保存。
三、考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內容。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共科目筆試的命題和閱卷,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負責。本次筆試實施分類考試,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四類。
考生須參加報考崗位對應筆試類別的兩科考試,考試內容可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附件)對應內容(本次統一招聘考試不使用中小學教師類〔D類〕)。
2.筆試時間: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公共科目筆試地點、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公共科目筆試。以上兩證不全者,不能參加考試。
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的分值各150分;筆試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的資料。
根據考試題型的不同要求,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攜帶以備使用。
(二)專業科目筆試
專業科目筆試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2017年6月4日(星期日),筆試地點:由組織專業科目筆試的部門通過媒體公布。專業科目筆試不收考試費。須參加專業科目筆試的崗位詳見《崗位表》。專業科目滿分50分。
(三)筆試總成績和照顧加分
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加3分照顧分。照顧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報考崗位沒有專業科目筆試要求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照顧加分)÷3;報考崗位有專業科目筆試要求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照顧加分)÷3+專業科目筆試成績。
(四)面試
1.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7年7月上旬)。
2.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2017年7月上中旬)。
3.面試資格初審名單公布時間(2017年7月上中旬)。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員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有缺考或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入圍面試。
4.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7月上中旬)。
面試資格初審名單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請進入名單的報考人員,主動聯系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將報名申請材料通過傳真、郵寄或個人送達的方式,提供給審核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報名表、戶口簿、工作經歷證明(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人員須提供)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原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開具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面試后10天內提供,未能提供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4.面試入圍人選遞補。未在規定時間聯系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核,或是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核和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因報考人員填報的聯系電話有誤或是長期關機致無法聯系的,取消遞補資格,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直接通知下一名報考人員進行遞補。
5.發布面試公告。參加面試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試人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發布面試公告時間:面試前5個工作日。
6.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各招聘單位主管機關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材料審核無誤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場發放《面試資格確認書》;提供的原件與資格初審時提供的復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7.面試的組織(2017年7月中下旬)。
市直招聘單位的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縣、城區招聘單位的面試由縣、城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于面試當天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其中,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報考人員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處理。
8.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身份證、公共科目準考證、面試資格確認書,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四、考核
(一)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人選。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核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三)考核中出現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可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
(一)體檢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按照實際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組織。市直屬事業單位擬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五縣五城區兩新區擬招聘人員的體檢由縣、城區、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三)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六、人員聘用
(一)根據考試、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的“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公開考試專題”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遞補聘用對象。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七、嚴肅紀律
(一)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等相關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6.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不予辦理聘用手續;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對于在2017年度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有關說明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xlz.lss.gov.cn/)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本次公招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簡章由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四)聯系方式:
1.報考條件咨詢電話:招聘單位(電話見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772)2812972;
3.網上報名系統操作問題咨詢電話:(0772)2828697;
4.監督電話:(0772)2827590。
附件:柳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表.xls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doc
廣西2017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操作說明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