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市巴南區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育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136名,具體招聘學校和崗位詳見《重慶市巴南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其中,享受了鄉鎮教師生活補助和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的部分農村學校在招聘音樂、體育、美術等崗位時,可放寬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學歷(見《崗位一覽表》)。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20日);
5.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須取得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報考享受了鄉鎮教師生活補助和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的農村學校英語崗位的除外);
6.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報考會計崗位、手語助理崗位的除外);
7.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手語助理、信息技術、會計崗位的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9.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
10.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務必按自已的所學專業、學歷、教師資格種類、普通話級別等比照各招聘崗位的條件來報考崗位,每位考生只能選擇本次公開招聘的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7年4月21日-4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巴南區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試培訓樓(魚洞化龍路339號)。
區教委咨詢電話:66227003;聯系人:唐老師;
區人力社保局咨詢電話:66239580;聯系人:劉老師。
(三)報名手續
1.報名者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持學院蓋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他相關證件,此外,報考人員還須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填寫《巴南區2017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報名表可在網上下載打印并先行填寫),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50元/科)。委托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7年上半年修訂)》。
2.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費。
(四)《準考證》領取: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7年5月5日9:00-17:00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時間、地點與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每科分值為100分,總分200分,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占公共科目成績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占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為本學科專業知識。除會計、科學、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崗位外,其余學科專業知識主要測試本學科高中課程標準所涉及的內容。專業科目測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育、手語助理崗位只進行《公共科目》的筆試。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初定為2017年5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初定于2017年5月10日起在“巴南教育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試
1.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情況,則均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最低成績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其中,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2.面試主要采取說課、本學科專業技能實作考核等方式進行。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面試方式為說課和專業技能實作考核(其中說課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專業技能實作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會計、手語助理、信息技術崗位的面試為專業技能實作考核。其余崗位的面試主要為說課。
3.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4.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巴南教育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育、手語助理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
其余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在確定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時,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也相同,音樂、體育、美術、幼教則以專業技能實作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專業技能實作成績都相同,則組織加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其余學科則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兩項成績都相同,則組織加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人員名單在“巴南教育網”上公布。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考生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交巴南區教委政工科進行資格復審。
(三)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巴南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巴南區教育事業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解除人事關系。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參與考試、政審及聘用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巴南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重慶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建議郵箱(試行):25229120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