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事業單位招聘今后可自主組織
來源:太原晚報
2017-05-02 11:41:52
原標題:事業單位今后可自主組織公開招聘
筆試成績一周內公布 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實報人數與崗位擬招人數達3:1方可開考;筆試成績占60%,一周內公布;面試成績占40%,當天公布……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將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編制計劃內增人可由事業單位獨立自主實施公開招聘,也可由主管部門組織所屬單位統一實施公開招聘。目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報名、筆試、面試、聘用等細節已明確。
報名人數達比例方可開考
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聯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開發布招聘信息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招聘報名可以采取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時問一般不少于3天,網上報名時間一般不少于5天。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低于3:1的應取消招聘崗位,并發布變更公告。同時,招聘單位應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對個別特殊行業、特殊專業或要求層次較高的,確實難以形成市場競爭的崗位,報核準實施方案的部門批準,方可降低開考比例。
筆試成績占60% 一周內公布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占招聘總成績的60%。筆試試卷國家或省級有題庫的,應從題庫中隨機抽取。單位委托命題的,要簽訂保密協議。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命題的,要按照紀律要求,組織專家封閉命題。
筆試結束一周內,須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布參加應聘筆試人員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
面試成績占40% 當天公布
我省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成績占招聘總成績的40%。面試要成立5人至9人的面試考官小組,面試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同時,事業單位可進行專項招聘,引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及其他緊缺專業人才時,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自主組織到高層次人才集聚地區或單位進行專項招聘。赴省外公開招聘的招聘單位一般應成立專家小組,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對象為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和國家級重點院校的應(往)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
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
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用人單位要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將一律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的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另外,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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