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試行辦法
來源:山西日報
2017-05-02 11:45:27
原標題:人員流動更靈活 事業單位煥發新活力
近日,山西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社廳等部門聯合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對我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做出明確規定。《試行辦法》規定,我省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按照控制總量、結構優化、保障重點原則實行宏觀調控。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試行辦法》在人員流動上開辟了一條新路,對急需的一流人才,可以突破計劃管理總量,實行專用編制、人編捆綁、動態調整、周轉使用的編制“周轉池”制度,不至于讓這些人才因制度的原因,無法及時施展才能,作出貢獻。
長期以來,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一直沿用黨政機關的管理模式,對于新進人員,也一直被認為有貓膩,有暗箱操作。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就是因招聘機制不夠規范,各項公開不夠徹底所致。我省此次出臺《試行辦法》其中就提到新進人員80%要進行公開招聘。在就業形勢嚴峻的當下,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競爭會更激烈。所以,公開招聘必須貫徹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而且,在用人選人上首先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不能憑專業能力決定一切,如果對道德指標不夠重視,則可能在選上去后給未來的發展造成損失。
《試行辦法》的出臺,給予了事業單位更多的自主權,相信這必定會大大激發事業單位的創新熱情,事業單位有了急需人才的助力,一定會煥發新的活力。(張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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