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海東市事業單位招聘584人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2017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8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程序
(一)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分面向全省范圍招聘和面向本縣(區)范圍定向招聘。面向全省范圍招聘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滿的非本省戶籍退伍士兵);面向本縣(區)范圍定向招聘包括本縣(區)戶籍、本縣(區)生源、在本縣(區)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應由本縣(區)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縣(區)服役期滿的非本縣(區)戶籍退伍士兵)。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二)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程序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依次進行。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時限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和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報名、筆試、面試和聘用資格。
網上資格審查和現場資格審查由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查工作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報考人員必須符合《2017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規定的崗位要求。
另外,根據省政府辦公廳《2017年全省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總體方案》精神,一是各縣(區)鄉鎮事業單位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并面向本縣(區)范圍定向招聘;二是化隆、循化縣直事業單位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黨校、公共衛生機構除外)。對放寬年齡條件和面向本縣(區)范圍定向招聘的人員,聘用后需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滿5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調走。請考生慎重報考。
公開招聘報考所需的專業和人數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日9 時至5月8日18時,繳費時間為2017年5月2日9時至5月11日24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完成報名工作。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成功的,視同放棄招聘考試。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
(一)考試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綜合應用能力分為綜合管理類、自然科學專技類、社會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兩門,各占筆試成績的50%。黨校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60%和40%;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70%和30%。
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凡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崗位,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照本縣(區)同類崗位所有達到1:3比例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的平均成績劃定。無同類崗位的,按照本縣(區)同一筆試科目所有達到1:3比例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的平均成績劃定。筆試單科缺考的不能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報考懂藏漢雙語崗位的考生,筆試時要用現代漢語答題。面試前專門測試藏語,測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測試時間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drs.gov.cn)另行通知。
(二)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擬定于2017年6月3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時間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hdrs.gov.cn)網另行通知。
五、加分條件和加分審核登記
(一)加分條件
根據有關政策,參加在青“特崗教師”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包括青南計劃)、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僅限鄉及以下學校、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到農村任職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少數民族地區(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個民族自治縣)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退役士兵、各類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條件。
(二)加分審核登記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報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個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于5月16日至19日攜帶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東市平安區平安大道237號)進行現場加分條件審核登記,逾期未到現場審核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經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名單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
六、現場資格審核
筆試結束后,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并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核人員名單。進入現場資格審核人員需按時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準考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由所在院校開據包括所學專業和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的證明材料)和其它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教育部“學信網”打印的學歷驗證報告(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提供)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提交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如發現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并視情形給予相應處理。未按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七、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并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初次體檢確認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允許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工作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調查核實。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由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有關政策和要求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在5月11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資格。
(二)專業的認定。公開招聘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招聘崗位專業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學位證書和所學的輔修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專業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出現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可予以認可。
(三)戶籍、年齡等的時間認定。一是考生按戶籍條件報考面向全省(或定向本縣)范圍崗位的,落戶時間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止到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1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中參加在青“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服務期均從工作或選派之日起計算,截止到2017年5月11日。
(四)總成績并列情況的處理。如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低確定。
(五)遞補處理。在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只遞補一次。
(六)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考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但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符合報名條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學習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畢業的考生,不得報考。
十、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期間,請考生隨時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看,詳細了解招聘全過程的有關通知要求。
(二)其它相關要求,按《2017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執行,請考生務必在報名前詳細查看。
(三)本公告的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四)招聘信息如有調整變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后發布的為準。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72-8666268 8612947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海東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0972-8689286
附件:1.2017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2017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點此鏈接查看)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