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青島科技大學招聘105人簡章
一、青島科技大學簡介
青島科技大學是山東省屬重點建設高校,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文、經、管、醫、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以材料學、化學工程、應用化學、機械工程、自動化、信息與計算機為特色學科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現有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2個二級學科博士點,5個博士后流動站,125個碩士點,72個本科專業。學校設有嶗山校區、四方校區、高密校區和濟南校區四個校區,在校生3萬余人。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2300余人,其中院士2人、雙聘院士7人,外專千人計劃專家1人,青年千人計劃專家1人,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萬人計劃)領軍人才(教學名師)1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2人,國家級教學名師獎獲得者1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3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4人,全國優秀教師1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49人,“泰山學者優勢特色學科團隊領軍人才”2人,中科院“百人計劃”1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和海外特聘專家20人,省級教學名師12人。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7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46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工作需要,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05人,其中,中級專業技術人員76人,初級專業技術人員29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應聘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崗位條件
具體崗位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島科技大學學校網站(http://www.qust.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信息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2.應聘人員按如下要求報名:
①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需填寫《青島科技大學應聘輔導員崗位報名表》(附件3)和《青島科技大學應聘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4);
②具有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需填寫《青島科技大學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2);
③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需填寫《青島科技大學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2)和《青島科技大學應聘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4);
上述表格填寫后請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如“輔導員1張三”),并發送到指定郵箱(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備注欄”)。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3.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經過初審,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在青島科技大學網站公布,同時還將公布提交證明材料的時間、地點及筆試有關事宜,請關注青島科技大學網站通知。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就業推薦表,能夠正常畢業,并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3)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學校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5)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需符合以下要求:①中共黨員;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階段擔任過一年以上主要學生干部(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正部長級學生干部)。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考試
招聘初、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崗位的招聘可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1.筆試
筆試總分100分。
輔導員崗位筆試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以及崗位應具備的高校學生管理的理論知識和能力;
其他崗位的筆試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簡化程序的按實有報名合格人數確定。
筆試時間、地點在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在青島科技大學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及時在青島科技大學網站公布。
2.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簡化程序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輔導員崗位的面試主要采取答辯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組織協調能力、對大學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等;
教師崗位的面試主要采取試講、答辯的方式,各占面試成績的50%,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及教學水平等;
其他崗位的面試采取專業測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崗位專業知識和能力等。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對于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1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此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并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國家、省、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7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4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郵箱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備注欄”。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532-88959097
青島科技大學
2017年4月28日